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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赤字是将债务收入与经常性收入一起计入正常的财政收入,同时也将债务支出与经常性支出一道计入正常的财政支出当中。按照这样的口径,实际上是将一部分财政赤字用债务收入弥补上了。在这种前提下,如果再出现赤字,就是净赤字或者说是硬赤字了。
其公式表示为:硬赤字=(经常性财政收入+债务收入)-(经常性财政支出+债务支出)
1979-1996年我国财政硬赤字总额达3344.73亿元。从赤字的增幅看,从“六五”时期的80.43亿元增加到“八五”时期的1945.36亿元,增加24倍。1994年前,中国财政部公布的赤字都是硬赤字。
弥补硬赤字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向银行借款或透支予以弥补,二是通过发行新的国债予以弥补。 1994年后,依照《预算法》,财政部不得再向人民银行透支,国家不允许财政打硬赤字。
软赤字是指在统计和计算财政收支时,不把债务收入计入正常的财政收入,同时也不把债务支出计入正常的财政支出。
硬赤字的计算方法是属于大口径的统计方法,而计算形成的财政赤字则是小口径的。按照这种方法计算和统计财政赤字,表明政府已经将政府债务收入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一个手段,如果这之后仍然存在财政赤字,政府则必须采取借债以外的方法来弥补。而软赤字计算方法则是在收支统计方面属于小口径,在财政赤字统计方面则是属于大口径。按照国际惯例,运用这种方法计算和统计财政赤字,实际上表明了政府将债务收入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唯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