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谈判(Direct negoti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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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谈判双方的接触形式可分为直接谈判和间接谈判。
直接谈判是指在商务谈判活动中,参加谈判的双方当事人之间不需加入任何中介组织或中介人直接进行的谈判形式。直接谈判在商务活动中应用非常广泛,包括面对面的口头谈判和利用信函、电话、电传等通讯工具进行的书面谈判形式[1]。
直接谈判适应以下情况:
1、参加谈判双方或一方重礼节,以直接谈判形式表示对对方的尊重。
2、较重大或谈判结果对一方或双方有重大影响的谈判。
3、谈判涉及一些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采用其他方式无法解决时。
4、其他各种需双方直接进行交往的情况。
直接谈判有其突出的优点:
1、不需中间人介入,免去了很多中间手续,使谈判变得及时、快速。
2、各方当事人直接参加谈判,易于保守商业秘密。
3、节约谈判费用,不需支付中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