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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经济利益主要是指注册会计师及其亲属所拥有的股票或其他所有者权益。国际会计师联合会1992年制定的《职业会计师道德准则》指出,注册会计师在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时,独立性将受到损害。在注册会计师非主动地获取客户股权的情况下,如继承股权,或以股东为配偶,或是接管客户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执业前尽早处理股权,否则,注册会计师应拒绝对该公司的报告任务。
直接经济利益是指下列经济利益:
一些常见的直接经济利益包括证券或其他参与权,诸如包括股票、债券、认沽权、认购权、期权、权证和卖空权等。
由于对父母、配偶、子女的利益存在继承关系,可以归属于注册会计师,视同注册会计师的直接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