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宽放时间(Fatigue allow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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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是指操作者在一段时间的连续工作后,有疲劳感或劳动机能衰退的现象。疲劳还有生理疲劳和心理疲劳之分,但无论那种疲劳都会影响工作效率,所以必须给予“宽放”时间,以恢复疲劳。
疲劳宽放时间又称休息宽放时间,是为了有效地恢复由于完成作业而产生的精神与身体的疲劳,以及维持和提高长时间连续作业效率所给予的必要的宽放时间,例如稍事休息、抽烟、做工间操等。
这类时间通常是按工序中手工操作时间(包括机手并动操作)为对象来进行宽放。工序中机器设备自动加工时,操作者只起到监视和看管作用,这时候工人的劳动强度很低。因而可以不考虑休息宽放时间。
疲劳宽放时间一般分为基本部分和复动部分。基本部分就是作业负荷、环境条件比较正常时的疲劳宽放时间;复动部分就是在劳动作业负荷加重。
操作姿势困难,环境条件(包括温度、照明、噪音、振动等)恶劣情况增加的疲劳宽放时间。由于各个国家劳动条件以及劳动者身体素质的差别,疲劳宽放率的规定也有很大差异,没有一个统一和公认的标准,一般在4—40%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