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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跨屏是指广告商通过电视媒体形式向受众投放个性化广告信息,已达到市场营销的目的行为。电视跨屏的优势有:
1、互补性的联合推广不但在节目影响力上有成效,在广告招商上也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2、将各自领域的优势资源进行整合,共同研发衍生栏目,共同创造协同影响力,开发出更高的商业价值。
1、以频道内容为中心的整合推广
电视频道围绕自身频道内容,利用其他媒体资源进行宣传,扩大栏目影响力。这种形式实际上只是利用了其他媒体最基本的宣传功能,只是传播渠道上的革新与多媒体的整合运用,它也是目前电视频道运用最多的方式。从本质而言,只是一种媒介的投放与传播,并不能算是商业合作。之所以成为多数电视频道所采用的形式,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电视频道的整合及商业开发意识不强,团队不健全,多数频道内部构架的设置脱离市场原则,导致频道资源无法整合,只能进行局部合作;
第二,频道能对内容可控的主要是栏目,而有影响力的栏目不多,并且也只集中在几个强势频道,因此多数频道在新媒体中主导能力不强,只能在渠道上进行简单的合作。
2、以产业为中心的商业开发
从产业的角度来讲,电视媒体与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媒体之间竞争的焦点是内容,但也存在着对优质内容的共同需求,让不同媒体之间有了合作的可能性。以电视频道为主导的内容输出、围绕内容的投资、节目版权交易、共同产业开发与投资等成为了跨媒体营销的一种主流形式,电视频道向视频网站出售节目版权、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共同投资开发新节目都是这种形式的具体表现。
电视频道长期以来在内容制作方面形成的强大专业优势,让它们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这场合作的主导者。从目前的人才储备情况上也能看出这一优势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还将继续存在:当前内容制作领域的从业人员,电视台占了94%,民营制作公司占了4%,仅有2%容身于互联网企业,且民营制作公司和互联网企业的人才基本上也来自于电视台,可以说,电视台仍然牢牢把握着优渥的人才资源,因而能在跨屏合作的过程中占据充分的主动权。
3、商业与推广结合的多维度开发
强势频道实力雄厚、资源丰富,于是在跨媒体合作的过程中更为灵活,尤其是在一些重点栏目上,更是加大投入,在吸引多方力量共同开发的同时,也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加大推广力度。如《中国好声音2》与搜狐视频,《我是歌手2》与乐视网,《爸爸去哪儿2》与爱奇艺,就是采用跟独家视频网站的合作来共同开发和推广的。我们以最近江苏卫视的《最强大脑》和PPTV聚力联合推广为例:《最强大脑》以国内首档科学真人秀节目为定位,在明星效应和神奇选手的双重攻势下,完全发挥 PPTV聚力与江苏卫视独家战略合作伙伴网台联动的强效互补优势,使得《最强大脑》在宣传上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双方互信互助的态度为整个节目的成功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