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交割(Cash Deliv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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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是指至期货标准合约规定的最后交易日后,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以实物交收形式了结期货买卖义务的一种平仓形式。交割方式主要有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
现金交割,是指到期末平仓期货合约进行交割时,用结算价格来计算未平仓合约的盈亏,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最终了结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这种交割方式主要用于金融期货等期货标的物无法进行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如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等。近年,国外一些交易所也探索将现金交割的方式用于商品期货。我国商品期货市场不允许进行现金交割。
在股指期货合约到期后,交易所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了结所有未平仓合约,划付持仓双方的交割盈亏。股指期货的交割手续费为30元/手,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可用香港恒生指数期货为例进行说明。
假设某投资者在10月份以11 000点的价格卖出12月份交割的恒生指效期货合约1手,至12月末最后交易日仍未平仓。如果该合约的最终结算价为10 000点,则该投资者交割时盈利:(11000-10000)X50港元=50 000港元(不考虑手续费)。相同的情况下,如果交易方向相反,不是卖出1手,而是买入1手恒生指数合约,则该投资者亏损50000港元。
在现金交割方式下,每一未平仓合约将于到期日结算时得以自动平仓,也就是说,在合约的到期日,空方无需交付股票组合,多方也无需交付合约总价值的资金,只是根据交割结算价计算双方的盈亏金额,通过将盈亏直接在盈利方和亏损方的保证金账户之间划转的方式来了结交易。
现金交割与每日无负债结算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差别在于两点:
1、结算价格的计算方式不同。
2、现金交割后多空双方的仓位自动冲销,而每日无负债结算后双方的仓位仍然保留。
由于交割结算价是根据当时的现货价格通过某种约定的方式计算出来的,因而股指期货的现金交割方式使股指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在合约到期日必然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