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证据(Environment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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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证据亦称状况证据,是指对被审计事项产生影响的各种环境因素所形成的审计证据。例如,有关的企业内部控制情况、管理人员的素质、各种管理条件和管理水平等。
环境证据一般不属于基本证据,不能用于直接证实有关被审事项,但它可以帮助审计人员了解被审事项所处的环境或发展的状况,为判断被审事项和确证已收集其他证据的程度提供依据,因而,环境证据仍然是审计人员进行判断所必须掌握的资料。具体地划分,环境证据包括:反映内部控制状况的环境证据、反映管理素质的环境、反映管理水平和管理条件的环境证据。
具体说来应包括以下几种:
2、有关管理制度、管理水平的情况。
3、有关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的智力及其素质的情况。
4、有关被审单位的经营条件和发展趋势的情况。
5、有关被审单位的组织机构的情况。
6、有关被审单位经营方针的情况。
以上几点就是对被审事项作外部条件的证实,以进一步分析被审事项的性质。例如,观察现金报销过程,可以了解该业务的具体流程是否有内部控制,这比单纯复核报销单据更能说明现金报销的真相。
环境证据最突出的特点是它能帮助审计人员正确评价有关资料所反映信息在总体或大体上的可靠程度,亦即它对证实总体合理性这一审计目标有着积极的意义。
通常,运用调查、询问和观察等手段是审计人员获取环境证据的有效途径。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设计调查表、记录询问观察事项等方式来形成审计工作底稿,作为发表审计意见依据的环境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