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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托服务是指物资经营单位在组织物资流通过程中,接受客户委托,代办物资购销等综合性劳务服务的一种业务活动。它是物资经营企业提供物资服务的主要形式之一。我国的物资企业在物资流通活动中巳相继开展了物资信托服务业务。专门从事物资信托服务的,主要是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其基本形式是“四代一调”,即代购、代销,代加工、代托运和物资调剂。
物资信托服务是组织市场物资流通的客观需要,也是物资计划流通的必要补充。我国工业生产资料品种成千上万,除了有一知分是属于国家统一分配物资和各主管部门负责分配的物资外,更多的部分是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产品。而且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原来属于国家统配和主管的物资品种及比重也在不断减少,地方和企业自主权的扩大,使更多的产品主要通过市场购销途径来衔接供需关系。这样,计划外的产品比原来大大增加,从而需要提供多种流通渠道来保证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同时,又由于企业的采购和销售力量有限,仅仅依靠企业自身无法全面把握市场的资源和销路情况,因而采购和销售业务往往遇到困难。此外,计划内产品的供需衔接,也会因种种不测原因而不能顺利实现,不平衡是常有的事。这就从客观上要求通过物资信托服务的方式,来组织地区间、企业问的供需衔接和物资流通,以满足生产建设多方面的需要。
物资信托服务的特点主要是:
(1)综合性。经营物资范围和服务的内容多种多样,梯四代一调'是其主要形式。
(2)服务面广。信托服务突破了所有制,行政区划和行业的界限,既为本地区畑销产品和采购物资,也能通过全国性服务网为全国城乡各种性质的企业单位服务。
(3)灵活性。服务方式灵活多样,可以建立长期固定的服务关系,也可以是一次性的临时委托,可以是单项业务的委托,也可以是从原材料到成品销售的全过程委托。形式不拘。
(4)效益显著。物资信托服务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宗旨。服务公司是微利单位,服务的目的是为解决用户急需和困难,加速物资流通,促进生产发展,因而最终必然使社会经济效益有所提高。
(5)无固定货源和服务对象。由于国家不拨给计划,企业本身也不储存大量物资,所以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大多需要建立固定的服务基点和完备的信息网络。
实践表明,物资信托服务工作为物资供销开辟了新的渠道,满足了生产建设的多方面需要,发挥呆滞积压物资的作用,通过区域性和全国性的生产资料服务网,在更大范围内挖掘了物资的潜力。它对密切供需之间、城乡之间的经济联系,活跃物资流通,调节市场供求,节约人力物力,促进生产发展都有重要作用。目前全国已设有生产资料服务公司800多个,年营业额已达400亿元以上。
在开展物资信托服务时必须遵循下列原则,以信托服务业务为主,适当开展一些自营业务,坚持以工业晶生产资料经营服务为主,不自营农副产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立足本地,面向全国,在为本地区生产建设服务产的基础上,使服务工作面向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