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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营成本是指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各种建筑物和附属设备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如经营房屋出租、停车场、游泳池、球场的支出等。主要包括出租房的摊销额、经营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耗用材料支出、应付给物业产权人的租赁费和承包费等。
出租房的摊销是房屋租赁服务成本的主要内容,出租房按月摊销额应根据出租房屋的账面原价和月摊销率计算,计算公式为:
月摊销额=出租房屋的账面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摊销年限×12)×100%
其中,预计摊销年限可比照物业管理企业同类结构房屋的折旧年限计算,净残值率一般可按出租房的3%~5%计算。
为了核算出租房的成本,应在“库存商品——出租房”科目下设“出租房摊销”明细账,按月计提的出租房摊销额,计入房屋租赁成本,借记“营业成本——房屋出租”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出租房摊销”科目。
[例1]绿都物业管理公司经营心原小区地下车库,2004年1月向业主管理委员会共支付使用费28000元,经营人员的工资6000元、计提福利费840元。根据有关资料,该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物业经营成本——车库 34840
贷:代管基金 28000
应付工资 6000
应付福利费 840
[例2]绿都物业管理公司出租心原小区代管房屋两套,摊销出租房屋的成本2000元。根据有关资料,该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物业经营成本——房屋出租 2000
贷:库存商品———出租房摊销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