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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经济增长率是指一国(或地区)经济所生产的最大产品和劳务总量的增长率,或者说一国(或地区)在各种资源得到最优和充分配置条件下,所能达到的最大经济增长率。这里讲的资源包括自然资源,也包括人力资源、技术和管理,还包括制度安排和经济政策。
潜在经济增长率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正常的潜在经济增长率,即在各种资源正常地充分利用时所能实现的经济增长率;另一种是指最大潜在经济增长率,即在各种资源取大限度地充分利用时所能实现的增长率。对潜在增长率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资源的约束条件及利用效率。从我国目前的增长模式看,劳动力与资本对潜在增长率的约束相对偏小,而技术进步与能源因素对潜在增长率的约束相对大些。
在社会总需求小于社会总供给的条件下,社会的生产潜力就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表明现实经济增长率低于潜在经济增长率。反之,在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的条件下,就表明现实经济增长率高于潜在经济增长率。从上述相互联系的意义上,也可以说经济冷热就是现实经济增长率小于或大于潜在经济增长率,经济冷热的程度就是现实经济增长率小于或大于潜在经济增长率的程度。正是这一点,使得经济增长率成为从总体上衡量经济冷热的唯一的、无可替代的反映经济全局的指标。
对潜在的经济增长率简单的估算方法,就是按一个较长时期的年均经济增长率计算。但潜在经济增长率的高低主要决定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程度。因而它是动态的概念,而不是静态的概念。这样,潜在经济增长率不仅在改革以来的一个长时期内比改革以前大大提高了。而且在我国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的年代,改革不同阶段的潜在增长率也会有很大的提高。1953年 -1978年社会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3.4%,1979年-1990年年均提高4.8%;1991年-2007年年均提高9.2%。据此分析,可以设想分三个时段来确定各个时期的潜在经济增长率。在1953年-1978年,1979年-1999年和1991年-2007年这三个时段的年均经济增长率分别为6.1%、9.0%和10.3%。大体上说来,这三个数字也就是这三个时段的潜在经济增长率。
如果以上估算是适当的,那么,这一轮经济周期上升阶段的波峰年份,只能看作经济偏热。我国改革以来经济增长历史表明:年经济增长率超过潜在增长率两个百分点以上,就造成经济过热。1978年、1984年、1987年和1992年四个波峰年的经济增长率分别为11.7%、15.2%、11.6%和 14.2%;分别高于潜在增长率的5.6个、6.2个、2.6个和3.9个百分点。2003年-2007年经济增长率分别为10%、10.1%、 10.4%、11.6%和11.9%,均是处于潜在经济增长率的顶峰或在1个百分点左右的范围内超过潜在经济增长率,可以认为只是经济偏热。当然,如果宏观经济调控失当,也很可能转变为经济过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