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检验(Legal Insp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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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检验是指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和有关的检验事项实施强制性检验。
法定检验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进出口商品、动植物及其运输设备的安全、卫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际上的有关规定;防止次劣商品、有害商品、动植物以及危害人类和环境的病虫害和传染病源输入或输出,保障生产建设安全和人类健康,维护国家的权益。需经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过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出口,凡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一律不准安装投产、销售和使用。具体监督由海关执行。
我国实施法定检验的范围包括:
1、对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商品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这类商品或属进出口的大宗商品,或是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进出口商品,或是品质不稳定,国际市场竞争激烈的出口商品。《种类表》现由国家商检局负责制定,如有调整,在实施前60天发布。
2、对出口食品和食品原料的卫生检验。
3、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
4、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
5、对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
6、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