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位占用时间(Duration Of Occurrence Of A Be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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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位占用时间是指日历泊位小时数中停靠船舶占用的时间,包括装卸作业时间和非装卸作业时间。[1]
计算泊位占用时间的具体步骤如下:
1.泊位占用时间应从船舶停靠码头时系第一根缆绳起,计算到船舶离码头时解完最后一根缆绳时为止。
2.计算泊位占用时间,应以现有的码头泊位个数为依据,而不能以所停靠的船舶数计算,即一个码头泊位停靠船舶一小时,不论是停靠一艘、两艘或两艘以上的船舶,均只能最为一个泊位占用时间,不能计算两个或两个以上码头泊位占用时间。
(1)当一个码头泊位停靠一艘船舶时,其船舶占用时间就是该船停靠码头的整个延续时间。
【例】甲码位是一个15000吨级的泊位,在报告期内有一艘12000吨级的船舶停靠该泊位,4月3日8时靠码头,4月6日12时离码头。
即该码头的泊位占用时间为76艘时。
(2)当一个码头泊位停靠两艘或两艘以上的船舶时,其泊位占用时间的计算应从第一艘船舶靠码头时系完第一根缆绳时起,至最后一艘船离码头时解完最后一根缆绳时为止,仍按一个泊位占用时间计算。
【例】甲泊位是一个30000吨级的泊位,在报告期内有三艘船舶陆续停靠该泊位。
A轮(20000吨) 4月2日8时靠码头
4月5日6时离码头
B轮(8000吨) 4月3日6时靠码头
4月7日12时离码头
C轮(15000吨) 4月5日12时靠码头
4月8日12时离码头
【解】该泊位的泊位占用时间为4月2日8时靠码头—4月8日12时离码头,计为148艘时。
(3)当两个相邻的泊位停靠一艘大船时,该船的停靠码头时间应是工作于此两个泊位的占用时间。
【例】甲泊位是一个10000吨级的泊位,甲、乙两个泊位相邻,在报告期内有一艘20000吨的船舶停靠在这两个泊位上,4月5日12时靠码头,4月7日20时离码头。
【解】该两个泊位的占用时间为
甲泊位 4月5日12时—4月7日20时 计56艘时
乙泊位 4月5日12时—4月7日20时 计56艘时
3.计算泊位占用时间时,只计算直接靠码头船舶所占用的时间,停靠在该船外档的船舶一律不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