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药(Ethnic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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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药是指我国某些地区少数民族经长期医疗实践的积累并用少数民族文字记载的药品,在使用上有一定的地域性、如藏药、蒙药等。
民族药是少数民族用于治病预防的主要工具,其自身体现了本民族智慧与特色:
(1)矿物药的使用,矿物药是民族药的重要组成之一,在蒙、藏药中尤为突出,蒙藏医使用矿物药的种类之多,内容之丰富,历史之悠久与用药之独特是中医药所不能比拟的,藏药专著《晶珠本草》收载珍宝类、石类、土类、盐酸类等矿物药达850种,《中华本草·蒙药卷》收载矿物药也有47种。据统计,在蒙、藏药的复方配方中矿物药占到50%左右,是配制有效方剂不可缺少的成分 。蒙藏医对矿物药的使用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理论与方法,成为其医药体系的一部分;
(2)独特的炮制工艺,民族药炮制各具特色,如蒙药炮制多用牛奶、羊奶制;藏医炮制矿物药多用煅、煨法;土家族、苗族医炮制有毒药物多用童便制,壮药鲜品多用时炮制等。炮制对于有毒药或矿物药的“减毒存效”发挥了重要作用,如蒙药草乌的炮制多使用酸奶、童便、诃子汤等,经诃子汤制草乌的双酯型生物碱含量低于甘草或酸奶制草鸟 ;再如藏药“佐塔”含有“八珍、八铁”(珊瑚、玛瑙、黄金、白银、铜、铁、铅等),经过特殊工艺用上百种物质反复洗炼,其毒性已大大降低;
(3)疾病防治各有擅长,民族药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生存发展,对某些疾病的治疗具有显著优势,如藏药对高原性疾病、消化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等,蒙药对糖尿病、血液病、老年病等治疗功效显著;维药对妇科、骨科以及口腔疾病,尤其是对白癜风疗效突出等。
因自然环境、宗教文化及各民族医药发展水平的差异,加之民族药的研究长期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民族药仍有诸多不足,如有些民族的医药理论尚不成熟,在很多民族中还存在“神药两解”现象;民族药文献资料的严重匮乏,很多民族没有自己的文字,用药经验全凭口传心授;很多民族没有专职医生药匠,缺乏持续的医药实践,医疗实践不够系统与健全;部分民族药来源缺乏足够的考证资料,药物品种混乱......,上述情况都不利于民族药的发展,也成为民族药现代研究开发的瓶颈。
1.中药、民族药的理论差异
中医药和各民族医药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亦是其不断交流、相互促进与融合的过程。客观上讲,中医药促进了少数民族医药理论的形成与健全,在民族药的指导理论上尤为如此。中药受到中医学整体观及辨证论治的影响,通过药物性味功效、归经、君臣佐使配伍等理论指导其临床使用;在具有完整理论体系的藏、蒙、苗、傣等医学中,其药学理论与中药理论有诸多相似之处。如傣药“四气八味”、“五性”及“入塔”理论与中药四气五味及归经理论颇为相似;苗药的“母药论”提出“母药”指对主病或主症起主要治疗作用,或用途广泛,疗效显著,或能引药直达病所的药物,与中药的“君药”之意相近。民族医药植根于本民族文化,民族药理论依据与中药也不完全相同,如瑶药的“颜色功能”理论认为药物颜色有红、白、黄、黑4种,红色药走血分,有补血、破血、生肌作用,黄色药走皮肉,有清热解毒、杀虫、除风作用,白色药走气分,有补气、行气、消气解毒作用,黑色药走骨髓,有滋肾补胃、利水、消积、除寒利湿作用;而对于未形成理论体系的民族药,其药物应用则完全依赖于本民族口耳相承的经验积累,如拉祜族用石块热熨鲜蒿枝尖,治疗脚跟疼等。
2.中药、民族药的品种互补
我国各民族的医药交流、融合丰富了中医药的内容,自古以来中医药体系就引纳了许多民族药,如载于《海药本草》的荜拨、没药、胡椒等39味药出产于古时新疆、中亚、西亚广大地区,并见于《回回药方》;《本草经》明确记载了西北地区民族药20,有大黄、当归、石胆、消石、矾石等;《本草纲目拾遗》记载有云南民族药红毛参、雪茶、鸡血藤、山胡椒等20种。少数民族聚居在我国边陲地带,由于历史、地理、气候、民族风俗、疾病种类、药物品种之别,各自积累了为本民族健康服务的宝贵经验,各民族的药物互相交流、相互渗透,如《中华本草·蒙药卷》与《中华本草·藏药卷》中收录蒙、藏共用药物150种,分别占蒙药、藏药品种的36%和38% ;同时也有大量中药被民族医药纳入其理论体系中,成为本民族的常用药物,如藏药名著《晶珠本草》载药品种中约1/4是为中藏交叉药,其中部分药物即源自中药。
3.中药、民族药使用有别
中药、民族药在使用上有显著不同,主要表现为“异物同名(用)”和“同物异用”。“异物同名(用)”是指中药与民族药相同的药名和类似的功效,但不同的药物来源或用药部位;“同物异用”是指中药与民族药相同的药物来源或用药部位而药物加工、炮制或临床应用不同。“异物同名(用)”和“同物异用”在中药、民族药都有存在,其原因一则因我国地域广阔,中医药与民族医药在相互交流的过程中都在寻找本地域的替代药源,从而出现了相同药名与功效而来源不同或用药部位不同;或因各民族基于自身的理论或实践经验,对药物有不同的认识和使用习惯,继而出现了虽属同一种药物,但在中医药或不同民族医药体系中,使用方法不尽相同的现象。“异物同名(用)”如中药香薷以全草入药,羌药以嫩茎和叶人药,中药使用牛蒡的种子人药而羌药使用牛蒡的叶入药等 ;在“同物异用”方面,如中药补骨脂功效补肾助阳,主治肾虚冷泻、遗尿、滑精、小便频数、阳痿、腰膝冷痛;维药补骨脂功效清血,软坚散结,利气健胃,化痰驱虫,主治自癜风、花斑癣等各种斑癣疥疮和淋病。
此外,中药的采收、加工、炮制与临床应用都有严格的标准与规范,如中药采收有“当季是药,过季是草”、“三月茵陈四月蒿,五月砍来当柴烧,九月中旬材麻黄,四月山区五味找,知母黄芩全年采,唯独春秋质量高”等习俗;中药炮制也有制法要求,分为修、火、水、水火共制等;在临床应用有明确的禁忌,如“十九畏”、“十八反”。北京同仁堂的对联“炮制虽难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便是对中药使用严格的生动表述。民族医药因其发展水平与认识水平的差异,在药物使用上有别于中药的地方有:①注重鲜药的使用,苗、土家、黎、瑶、壮等少数民族习惯使用鲜药,一般随用随采,无特殊的采收与炮制要求;②蒙、藏等民族擅用大复方,一剂复方一般都由十几味甚至二十几昧药物组成,苗、瑶、畲等民族则喜用单味药或小复方;③民族药用法用量相对中药更显随意,如毛南、鄂伦春、布依等少数民族在用药剂量上多凭经验,不用戥称,凭手感抓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