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报批稿
标准报批稿(Draft standard for approval)
标准报批稿是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为获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而提出的标准文稿,属标准草案形式之一,因没有经过公认机构批准,所以它也不是标准,不具有有效性。因此,标准报批稿不能像正式标准一样应用,也不能被法规或标准引用。
标准报批稿是在标准送审稿经审查后,由负责起草单位根据审查意见整理提出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批的标准文稿。标准报批稿内容应与审查时审定的内容一致,如对技术内容有改动,上报时应附有说明。
标准报批稿是标准化课题研究成果的技术文字结晶,是严格按课题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对课题进行研究,通过编写规则、技术内容、文字叙述等方面的最终审查,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发布为正式文本的依据。对于报批稿的编制主要有以下要求:
1、报批稿以纸质文本为准,电子文本应保证与纸质文本一致。
2、报批稿应按照标准审定会意见进行如实修改。
3、报批稿内容与格式应符合GB/T 1.1的要求,并校对确保达到无误和技术及编辑错误,具体包括:
- 报批稿封面应采用统一规定的标准模版的封面;
- 报批稿封面应正确填写ICS、C号;
- 修订标准应在封面标注被代替标准号;
- 报批稿封面应有标准名称和相应的英文翻译,英文的大小写用法参照GB/T 1.1的英文译法;
- 报批稿的层次结构应完整、合理,不应缺少标准的必备要素;
- 报批稿的章、条标题编号和列项应采用模版自动生成;有目次的标准,目次也应自动生成;
- 报批稿内所有的格式,包括字号、字体、行距、段前、段后等均应符合GB/T 1.1的要求;
- 报批稿的页眉页脚的设置应正确;
- 报批稿的页面设置应正确,包括页边距、版式等;
- 语句应通顺,使用通俗语,语句简明;
- 不应有漏字、重字、错字、别字等;
- 标准中的计量单位使用应正确,单位符号的大小写应规范;
- 上下角标应标注正确;
- 标点符号应使用正确;
- 专业词汇或不易理解的词汇应作术语解释,标准内的术语定义应有相应的英文翻译;
- 报批稿内的表、图应有相应的表题、图题,如果某个表需要转页接排,在随后的各页上应重复表的编号。编号后跟表题(可省略)或 “(续)”,如:表1(续)。续表均应有重复表头和关于计量单位的陈述;
- 报批稿结束后应有终止线;
- 报批稿不应有除黑色字体颜色以外的其他颜色,不应有突出显示色,不应有修订标记;
- 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纸张应采用国际标准A4型。
- 标准报批稿的纸型、封面、前言需符合GB/T 1.1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