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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金融是金融业与林业产业相互渗透与融合形成的新的金融系统。
(一)林业产业与金融业的关联
林业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能够刺激经济的发展,同时金融支持又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发展。在这个互动发展的过程中,林业产业发展促进了金融业的创新与合作,也产生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这种需求又使金融业面临林业产业发展支持力度、金融服务方式、金融产品创新乃至整个金融市场面向林业产业创新等诸多问题,并最终促进两大产业的协调发展。研究林业产业与金融业的互动机制和关联机理,就是要找出两者之间存在的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动态关系,从而找到符合林业发展内在运行规律的金融机制,最终使两大产业内各自独立的经济组织因同类资源共享或异类资源互补(主要是后者),从而促进产业内、外部直接或间接的资源配置效率改进,推进林业产业的发展。
(二)林业金融的需求特征
林业金融需求是指现代林业在生产、经营、加工和流通等各环节中,其生产和经营主体所产生的金融需求。林业金融需求主体主要分为林农、林业中小企业、龙头企业和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等,不同经营主体的信贷能力和金融需求具有鲜明的特征。研究者有必要通过分析林农、林业企业和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在借款期限、借款用途以及金融服务方面的情况,全面评价林业经营者金融(融资)需求及满足状况,在此基础上,从信贷需求规模与结构、融资的顺序选择、借贷成本以及信用等级等方面,对林农、林业企业、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林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进行细分。根据林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多样化、层次化、差异化的特征,需要对林业金融组织尤其是政策性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涉林金融机构重新进行市场定位,“有的放矢”地增加信贷供给和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的功能。
(三)林业金融供给体系及供给主体行为特征
林业金融供给体系包括以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为代表的政策性金融,以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为代表的商业性金融和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代表的合作性金融。对林业金融供给主体的研究包括:林业金融资源供给状况、在开展林业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运行状况、信贷支持的重点及存在的问题。另外以下也是理论界要研究的内容:基于信息经济学、交易成本和信贷供给理论,从资金供给和需求双方的视角分析导致林业融资困境的主要原因,探讨哪些机制可以起到控制信用风险和节约交易成本的作用;寻求增加金融信贷供给的办法,结合林农和林业企业面临的信贷约束问题,提出林业金融体系建设和金融创新的抵押品扩展和替代机制的应用模式;基于功能视角对林业金融组织制度进行创新,如内生于中小企业(包括林业中小企业)的民营银行及村镇银行的建立,商业银行信贷制度、融资技术、融资业务(品种)的创新等。
(四)林业金融支持体系总体框架与发展模式
林业金融支持体系的总体框架,包括林业金融供给体系(金融组织体系)、林业金融产品创新体系、林业风险管理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
林业金融供给体系(金融组织体系)是林业金融服务体系的基础平台,由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共同构成。通过分析这3类融资模式各自的支持机制、治理结构与体制建设,将正规金融与民间非正规金融有效结合起来;研究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林业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引导各类资本到林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金融组织;鼓励各种商业性和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的发展,从而建立起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发展的林业金融组织体系。林业金融产品创新体系是根据林业产业发展的要求,满足其金融需求,通过金融机构开发适宜林业发展的金融工具,有效地组织和调剂林业产业金融资源的运行和配置效率。从时间、风险和收益3个维度来探讨林业产业运用金融工具应具备的必要条件,立足于林业产业的金融属性和林业金融需求的特征,吸引金融资源进人林业产业,改变当前林业融资主要依赖财税资金的局面,设计针对不同林业类型的金融产品。林业金融产品设计要覆盖林农、林业企业、林业合作组织等各类经营主体,满足他们不同的金融需求。林业金融产品创新主要涉及证券(包括股票、债券)、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资产证券化、实物期权等)、信托、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
林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风险因素,由于风险的类型和来源不同,决定了风险管理方式的不同。自然风险和技术风险宜用森林保险手段,这两类风险具有风险性高、致损程度严重、概率可算、起因可查、便于保险操作等特点。一般来说,由政府和保险公司承担此两类风险的管理工作。市场风险宜采用订单林业、期货市场远期合约和期权的保障手段;流动性风险可以采用资产证券化手段或通过建立统一的林业要素流转市场来解决;政策风险或制度风险是非一般风险管理手段所能奏效的,需要有规范的立法程序和保证公众有影响、参与决策过程的正式渠道。在对林业产业风险进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有必要建立符合林业特征的一体化风险管理模式。
此外,为促进金融机构增加林业金融供给,需要尽快研究林业金融服务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建立包括金融支持、财政配套和产业支撑的政策支持体系。政府要处理好林业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与财政支持的关系,建立金融支持与财政支持的良性互动关系,明确财政部门、林业管理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在林业金融服务体系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