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位币(standard 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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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位币又做主币,是一个国家的基本通货和法定的计价结算货币。在金属货币制度下,本位币是指用货币金属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铸成的货币,因而是足值货币,它的实际价值与名义价值是一致的。在当代纸币本位制度下,纸币已经成为独立的本位币,由该国货币制度所确定,是流通中的价值符号。
(1)本位币可以在国家集中铸造的前提下自由铸造。这种自由铸造是指公民有权把货币金属送到国家造币厂铸成本位币,不受数量限制。造币厂代铸货币,不收或只收少量的铸造费。
(2)规定本位币有磨损公差。为了保证本位币的名义价值和实际价值一致,防止磨损过大而实际价值减少的货币充斥流通领域,国家规定当本位币流通一段时间以后允许磨损的最大限度,超过这一限度,公民可以持币去向政府换取新的铸币。例如,英国在1870年规定1镑金币的标准重量是123.27447格令,磨损后的铸币重量不得低于122.5格令。
(3)主币具有无限的法定支付能力,主币是一国计价结算的唯一合法的货币单位和基本通货,各国法律规定,在商品交易和一切经济交往中,每次支付的金额无论大小,用主币支付,收款人都不能拒绝接受,使主币具有无限的法偿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