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担保公司债(Corporate bond-secu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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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担保公司债是指以公司某种特定财产作为还本付息之担保而发行的公司债。“无担保公司债”的对称。
有担保公司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有担保公司债是指发行公司以其全部或部分资产,或者由发行公司之外的第三人对偿还公司债债券本息提供担保而发行的公司债。
狭义的有担保公司债仅是指附有物上担保的公司债,即发行公司以其资产的全部或部分对偿还公司债债券的本息提供担保而发行的公司债。换言之,广义的有担保公司债是狭义的有担保公司债即附有物上担保的公司债和保证公司债的总称。
在有些国家和地区,公司法允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有担保的公司债或无担保的公司债,但是两者所适用的条件有较大的差异,即对发行无担保公司债所要求的条件要严于有担保公司债的发行。
英国将有担保公司债分为固定抵押担保债券和浮动抵押担保债券。前者指对公司特定财产有固定抵押权,无债权人同意,公司不得随意转让,或再行抵押。后者指以公司帐面上的非特定财产为抵押,在债权人行使抵押权、强行占有抵押物之前,不得过问公司财产的处分。在法国,公司债券只能以确定的财产为担保。美国公司担保债则分为一般担保公司债、不动产担保公司债、设备担保公司债和证券信托公司债。
从投资者队伍来看,有担保公司债的主要投资者为保险机构,无担保公司债的主要投资者为基金,其定价以银行间企业债作为定价基准,加上一定的流动性利差。保险公司、债券基金、部分股票基金、QFII和个人投资者均是公司债的投资主体,在震荡市的影响下,对于稳定收益的公司债投资需求也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