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希望收益率(Minimum Attractive Rate of 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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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希望收益率又称最低可接受收益率或最低要求收益率。它是投资者从事投资活动可接受的下临界值,是投资与否的低限。
确定一笔投资的最低希望收益率,必须对该项投资的各种条件做深入的分析,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Cost of capital)即使用资金进行投资活动的代价。通常所说的资金成本指单位资金成本,用百分数表示。一般情况下最低希望收益率应不低于借贷资金的资金成本或不低于全部资金的加权平均成本。对于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投资项目来说,最低希望收益率也不应低于投资的机会成本。
第二,风险因素。
确定最低希望收益率要考虑不同投资项目的风险情况,对于风险大的项目最低希望收益率要相应提高。一般认为,最低希望收益率应该是借贷资金成本、全部资金加权平均成本和项目投资机会成本三者中的最大值,再加上一个投资风险补偿系数(风险贴水率)。
不同投资项目的风险大小是不同的。在确定最低希望收益率时对于风险大的项目应取较高的风险补偿系数。风险补偿系数反映投资者对投资风险要求补偿的主观判断,由于不同的投资者抗风险能力和对风险的态度可能不同,对于同一类项目,他们所取的风险补偿系数也可能不同。
第三,通货膨胀因素。
在预计未来存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如果项目现金流量是按预计的各年即时价格估算的,据此计算出的项目内部收益率中就含有通货膨胀因素。此时,在确定最低希望收益率时,就应包含通货膨胀率因素。
如果项目现金流是用不变价格估算的,则据此计算出的项目内部收益率就是实际值,相应的最低希望收益率也不应包含通货膨胀因素。
第四,投资目的。
企业的单项投资活动是为企业整体发展战略服务的。所以单项投资决策应服从于企业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对于那些出于全局和长远利益考虑的单项投资,具有较大的战略意义,但其投资收益又可能很低。对这类项目,有时应取较低(甚至低于资金成本)的最低希望收益率。以保证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