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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失真是指会计行为人由于经验不足或主观判断失误或是疏忽大意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无意失真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和谋取非法利益。
无意失真的特点:
一是并非出于故意,从客观后果上看,经办人员并未从中获益。例如,出纳人员由于粗心大意,误将现金收入8000元记为800元,但并没有侵吞差错部分;
二是无意失真可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也可能只是在业务处理过程和方法上存在失误;
三是易于查找和纠正,一般不具有隐蔽性。
传统核算技术错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纯技术层面的原因,如会计核算进程中的重记,漏记,串账,笔误,借贷方向错位等错误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有些错误与会计人员的熟练程度有关,如果其业务水平和熟练程度较低,就会发生较多的错误;也有些错误与其熟练程度并无直接联系。从人的生理角度看,财会人员在大量的业务面前,难免会由于疲劳或大意而发生一定比例和一定数量的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