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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无形资产的功能特性——附着性,因此存在如何从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共同作用创造的收益中分离出无形资产创造的收益。
1.直接估算法
若能够直接判断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则可用此方法。
通过对比使用无形资产前后收益差额确定无形资产的收益额。
收入增长型:
(1)价格上升:R = (P2 − P1)Q(1 − T)
(2)销量扩大:R = (Q2 − Q1)(P − C)(1 − T)
费用节约型:R = (C1 − C2)Q(1 − T)
2.差额法
将使用无形资产后的经营利润与行业平均利润比较。
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经营利润-资产总额×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
或:
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销售收入×销售利润率-销售收入×每元销售收入平均占用资金×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
3.分成率法
无形资产收益额=销售收入(利润)×销售收入(利润)分成率
这些关键是分成率的确定问题。
两个口径的计算结果相同:
收益额=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分成率
收益额=销售利润×销售利润分成率
并且可以互相转换:
销售收入分成率=销售利润分成率×销售利润率
销售利润分成率=销售收入分成率÷销售利润率
分成的基础:销售收入、销售利润、销售量。
(1)边际分析法
该方法的关键:科学分析追加无形资产投入可以带来的追加利润。
利润分成率=∑追加利润现值÷∑利润总额现值
(2)约当投资分析法
该方法的适用情况:无法直接确认无形资产的贡献率。
无形资产利润分成率= | 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额 | |
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额+受让方约当投资额 |
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额=无形资产重置成本×(1+转让方的成本利润率)
受让方约当投资额=受让方投入资产的重置成本×(1+受让方适用的成本利润率)
(3)综合评价法
通过分析影响分成率的因素确定分成率调整系数a,然后根据国际技术贸易中认可的分成率取值范围确定被估无形资产的分成率。
4.要素贡献法
资金 | 技术 | 管理 | |
资金密集型行业 | 50% | 30% | 20% |
技术密集型行业 | 40% | 40% | 20% |
一般行业 | 30% | 40% | 30% |
高科技行业 | 30% | 50% | 20% |
对于收益额的确定,如果能够取得该项无形资产所带来的净收入,则可以直接测算超额收益。这种方法考虑的收益额的影响因素较为全面,但同时这些因素的确定需要大量的经验,所以超额收益的预测和界定的难度较大。如果无法直接取得该项无形资产所带来的净收入,则必须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折算,将净收入中不是由该项无形资产形成的部分分离出来。关于收益额的折算方法,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是利润分成率法,即通过对销售收入或销售利润进行分成来确定收益额。
其计算公式如下:
收益额=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分成率=销售利润×销售利润分成率
式中分成率的大小决不能机械简单地套用三分法、四分法的33%和25%,以及利润分成法中经验值16.27%的平均值作为技术的利润分成率。在实际操作中,评估工作人员常常是以行业的统计分成率为理论分成率,再根据无形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影响分成率的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各因素的权重和实际得分,得到分成率的调整系数。最后将理论分成率与调整系数二者相乘得到实际的分成率。
相应的计算公式如下:
分成率的调整系数=Σ分成率的各影响因素的权重×分成率各影响因素的得分
实际的分成率=理论分成率×分成率的调整系数
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分成率有一定的经验数据支持,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及可操作性。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一些弊端:首先在对影响分成率的因素进行定性分析和量化过程中,容易受评估人员个人偏好的影响,从而导致有偏见的评估结果;其次,这种方法也没有结合无形资产对收益的实际贡献程度来确定收益额;最后,这种方法属于静态分析法,假即设无形资产在未来各时期对收益的贡献程度是固定不变的。而大量的实践证明,无形资产的贡献程度往往具有波动性,是动态变化的。因此,运用这种方法只是~种简单的公式化的预测手段,可能会导致评估结果失真。鉴于此,我们提出可以采用倒挤法来确定无形资产的收益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