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吸引力(Tourist Attr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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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吸引力是指由旅游资源的丰富程度所决定的对旅游者的刺激程度,它对旅游者决定或选择旅游地区、旅游方式和旅游类型有极大的影响。
在其他条件一定时,旅游资源愈丰富,旅游吸引力愈大,引发的旅游动机愈强,旅游经济的规模就越大。
由于旅游是和人们的审美活动相联系的,而人们的审美意识随不同的社会时尚和社会背景而有着显著的差别。一方面,旅游吸引力会随着旅游消费和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另一方面,旅游吸引力具有定向性的特点,某项旅游资源对一些旅游者的吸引力颇大,而对另一些旅游者则无任何吸引力。故而,我们在开发旅游资源时,应当认识到旅游吸引力所激发的只是选定的目标市场,不可能对全部旅游市场都具有同样大的作用。
一个旅游区的旅游吸引力的大小不仅取决于该旅游区自然和人文景观的奇特、优美,而且也取决于该旅游区的交通、通讯、生活、医疗、保险等配套设施是否健全,服务经营管理是否合理,价格是否公道并为旅游者所能接受。旅游吸引力越大,前来观光游览的旅游者就越多,反之就越少。因此,为了提高旅游吸引力,旅游区除了保护和改善旅游风景本身外,重要的是要在旅游质量上狠下功夫。比如,为旅游者提供良好的导游、介绍、咨询、留念等服务,同时也应考虑到前来该旅游区旅游者的客源分布,区别不同国籍、不同民族、不同文化水平、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性别和年龄以及前来旅游的游客的不同旅游动机和目的,有区别、有针对地开展服务,满足各类旅游者的各种不同的旅游需求。这是提高旅游吸引力的重要措施和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