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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改组上市一般有两种形式,即整体改组和分拆上市。
整体改组是拟改组企业将其全部经营性资产投入股份有限公司,并以之为股本,根据计算出的净资产折算为股本,再向社会或其他法人发行股票增资扩股,原企业不复存在,代之以按照公司法设立的上市公司。
整体改组有利于企业的稳定,且关联交易少,便于操作,但是对于本身包袱比较重的企业,则不宜采取此方式。
优点:重组过程相对简单,可大大缩短重组时间,关联交易较少,一般不会产生裁员和管理层变动的矛盾,改组过程的阻力小于其他方式。
缺点:没有剥离出不良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必然造成上市公司资本利润率低,企业办社会的现象无法解决,对于原来政(院所)企不分的企业无法达到改组的同时改制的目的,而且作为国有股权的管理机构难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