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货币(Payment Curr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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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货币是指实际支付使用的货币。支付货币可以与债务货币相同,也可以不同。一般情况下,从哪个国家引进技术,支付货币便是卖方国家的货币。但也有例外。除了卖方要求外,也与买方的外汇储备有一定的关系。当一国外汇储备中的主要币种为美元时,技术引进中的支付货币就往往选择美元。[1]
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同样都离不开货币的中介作用。但国际贸易引起的债权和债务关系超越了一国的范围,任何一项商品进出口业务或劳务的收支,无论是以出口方所在国的货币成交或是以进口方的货币成交,或是以第三国的货币成交,都会涉及到使用何种货币的问题。
世界各国和地区都发行本国(地区)的货币,名称各异,但从国际贸易交易支付的角度来看,货币大体可分为三类:
1.可自由兑换货币
所谓自由兑换,指对国际间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不加限制,不施行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多种货币汇率,在另一国要求下,随时有义务换回对方在经常往来中所结存的本国货币。
目前,有五十多个国家接受这一规定,也就是他们的货币被认为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如美元、英镑、日元等。
2.有限度自由兑换货币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规定,凡是对国际间经常往来付款和资金转移施加各种限制的货币都属于此类。通常它们有一个以上的汇率。对外汇交易也有一定限制。如泰国货币铢、印度的卢比等。
3.不能自由兑换货币
指非洲一些国家地区货币或前些年我国人民币等,它们没有外汇市场不能自由兑换成其它可自由兑换货币。
计价货币与支付货币的选择通常要遵循以下原则:
(1)如果双方国家订有贸易协定和支付协定,而交易本身又属于上述协定范围的交易,必须按协定所规定的货币计价和结算。
(2)如果无其他规定,可以用出口国、进口国或第三国货币。选择的依据是货币本身的可兑换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这里的安全性主要指合同双方国家与货币发行国在政治、外交上的关系是否良好。
支付货币的选择有三种情况。
(1)以出口国货币支付。即以出口商所在国的法定货币作为国际贸易的计价、结算货币,这些货币多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主要西方发达国家的出口贸易一般属于这种情况。
(2)以进口国货币支付。即以进口商所在国的法定货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这些货币也多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3)以第三国货币支付。即以进出口双方以外的其他国家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作为交易计价和结算货币。一般是在进出口双方国家或地区的货币都不可自由兑换,而第三国的货币是可兑换的自由货币时采用。目前使用最多的是美元、日元、欧元等货币。
采用什么货币支付,直接关系到外汇风险由谁来承担。如果以买方所在国货币支付,则外汇风险由卖方承担;如果以卖方所在国货币支付,则外汇风险由买方承担;如果以第三国货币支付,则买卖双方都要承担外汇风险。另外,币值的走势也直接影响到收付双方的利益。如果使用的是软货币,有利于付款方(买方);如果使用的是硬货币,则有利于收款方(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