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赎回条款(The Call Pro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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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赎回条款是债券发行人所拥有的一种选择权,它允许债券发行人在债券发行一段时间以后,按约定的赎回价格在债券到期前部分或全部 偿还债务。这种规定在财务上对发行人是有利的,因为发行人可以发行较低利率的债券取代那些利率较高的被赎回的债券,从而减少融资成本。而对于投资者来说, 他的再投资机会受到限制,再投资利率也较低,这种风险是要补偿的。因此,具有较高提前赎回可能性的债券应具有较高的票面利率,也应具有较高的到期收益率, 其内在价值也就较低。
一般是指可转债从发行后的某段时间内,发行人才有可能有权行使赎回权,这段时间称之为赎回条款有效期,其余时间则称为赎回条款保护期。赎回条款保护期越长,股价增长的可能性就大,转债的时间价值越高,对投资者也就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