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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资料的提供是指统计机构将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统计报告和统计公报刊载于公共媒体,或放置开放场所,以便于各级党政机构和社会公众查询,以及根据各级党政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特殊要求,对统计资料进行加工、整理、汇总后供其使用的活动。
2、通过有偿的统计咨询服务,使社会公众得到所需的统计信息。
1、为党政机关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促政府进行政效率的提高;
2、为公众服务,有助于实现公民对政府的监督。
《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必须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可以公开的社会经济信息为社会公众服务。”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之外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实行有偿服务。具体办法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