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押金抵物是指会计人员利用材料核算及管理上的可乘之机,把应向客户收回的保证金抵作材料采购入账,并将其款项侵吞为己有的一种作弊技巧。
例如,某厂会计张某把采购设备时借用的设备备件保证金2000元作包装物采购处理。
而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借:其他应收款——存出保证金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由于该会计张某已将应收回的押金作为包装物采购支出报账,而在收回押金时,便采取收款不记账的办法直接侵吞现金。为了应对该作弊方法,我们可以采取以下的审计对策:
(1)审查材料采购的记账依据是否真实、合法,以落实其是否将押金收据作为采购成本人账依据;
(2)材料采购的价格是否合理,以落实其是否有应退的包装物价格一并计人的情况;
(3)审查押金核算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以落实其是否不通过往来科目而直接作采购支出报账;
(4)向客户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证,以落实押金是否被退回、是否直接侵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