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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型资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专利;二是专有技术或适用技术,包括设计图纸、加工工艺、技术诀窍、材料配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管理经验等,都是具有技术的有用性和垄断性的资产。顾名思义,凡具有技术特征的资产,均可泛称为技术型资产。专利和专有技术是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是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交易中最为活跃,是技术型资产评估的主要客体。
目前,国际上技术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
评估时,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采用相应的评估方法,或者采用多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而后相互检验。如果多种方法评估出的价值有所差异,应找出原因,是否有漏评现象,或是数据采集有误,然后对各种方法评出的结果进行比较和调整,得出合理的资产评估价值。不过,用的最多、最普遍的是收益法。
(1)收益法在技术型资产评估应用的原理由于技术型资产的使用价值及其独占性和垄断性,能给所有者或使用者带来超额收益价值,其价格难以其实际成本作价,而是以其应用后的近期和未来可能创造的效益来确定。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的预期收益,然后折算成现值(评估基准日的现在价值量)。此方法,国外用的最普遍,在国内也是技术型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它的出发点是资产的价值由使用所产生的效益大小决定,不考虑其成本。
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该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
(2)技术型资产所能产生的收益大小的计算当企业采用专利或专有技术后,比不采用该技术收益多,产生了新增利润。
专利或专有技术中有功能优越型技术,也有费用节约型技术,或者两者兼而有之。采用功能优越型技术,生产出产品的特点是质量好、精度高,或者给产品增加了功能,能为企业增加收益;采用费用节约型技术,比不采用这一技术,节约了相应材料、能源、劳动力和成本,为企业增加了收益。
被评估技术型资产在寿命期内获利总额F的计算公式为:
F=[(采用先进技术前后产品价格之差- 采用先进技术前后产品成本之差)] ×采用先进技术前后产品销售量之差×技术型资产的经济寿命期或合同期
或者写成如下形式:
F=[(P1-P0 )- (C1-C0 )] (Q1-Q0 )n
式中:P1为改进后产品的价格;
P0为改进前产品的价格;
C1为改进后产品的成本;
C0为改进前产品的成本;
Q1为改进后产品的销售量;
Q0为改进前产品的销售量;
n为技术型资产的经济寿命期(或合同期);
F 为寿命期内利润总额。
对于新开发产品,实际获利公式为:F=(P-C )Qn即:寿命期内获利总额=(产品价- 产品成本)×产品销售量×经济寿命周期或合同期。
要准确评估出F ,必须要调研技术型资产的创新梯度。创新梯度越大,说明该技术越先进,技术的使用寿命越长,技术的获利能力也强,技术的价格就越高。
同时要预测被评资产取得市场的范围和规模,估算出该产品的市场容量,从而计算出产品的销售量。如果产品是独占市场,技术垄断性强,风险小,产品的价格和销售量都独占优势,收益率高,技术的获利能力强,寿命期内获利总额就多。
(3)技术型资产寿命周期的估算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寿命周期,反映了这类资产从开发、形成到广泛应用乃至为另一种新资产所代替的全过程,同生物的生命历程一样,经历着发生、发展、成熟和衰亡四个阶段。
科技类无形资产的寿命,取决于它的无形损耗。无形资产的无形损耗,有两种形态:①同类新一代无形资产的出现,使其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均受到贬值;②随着无形资产的全面普及,虽未出现新一代无形资产,仍保持着使用价值,但因普及也逐渐失去交换的身份,这些都对无形资产的寿命周期起着决定性影响。
以专利权的使用收费为例,一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随着保护结束期限的越来越近,转让的范围应该越广,转让价格越来越低,到最后,价格便趋于零。
根据美国学者爱迪文。曼斯菲尔德对65项技术转移案例分析,探讨了企业在技术物化为产品时,在产品寿命周期成熟段,使无形资产获得巨大增值后,才将技术转移出去。因此,确定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还和转移地区、转移方式有较大关系。
寿命周期与技术创新之周期有直接关连。不同技术行业,寿命周期不同,普通技术中的大多数,其更新换代的周期不超过10年。而电子计算机、电子产品的换代周期为2 ~5 年。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的寿命周期为5 ~6 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技术更新的速度直接影响着技术的寿命,明显是缩短的趋势。
一般说来,无形资产使用价值失去之时,即为寿命周期终结之日。总之,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寿命是一个多因素影响的复杂问题。一般说来,在进行评估时,要区分不同行业与技术的类别及其技术创新特点进行分析,以确定该项无形资产摊销的期限及无形资产的折旧。
专利的经济寿命决定其法定的有效期或签定的合同期。专利的有效期,我国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有效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保护期为10年。超过法定保护期,专利技术即为社会公有财富,任何人都可无偿使用。一般来讲,法定保护期仅仅是经济寿命周期的上限。由于技术的进步、更新、交易条件、许可规定不同,其限期也不同;另一方面可能因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被撤销、或专利权人未按期缴纳年费等都可提前终止专利权。
专有技术是有实用价值的专门知识和特有经验未申请专利的技术,不受专利法律保护,只能通过许可协议来保护。只要持有者严格保密,获利的权利有效期,无法定的时间限定。其经济寿命周期由评估师根据技术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和技术能保密的情况进行估算,也可根据双方签定合同的年限以及协议情况进行估算。
(4)技术型资产的折现率的估算技术型资产的折现率是将未来纯收入折算(或还原)成评估基准时点的现值的比率(利率)。其实质是技术型资产的收益率,或称获利率。在收益一定的情况下,收益率越高,说明单位资产增值率高,所有者拥有资产评估价值就低。折现率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影响很大,它的微小差异,会带来评估值数以万计的差异。折现率与资产以及所有者使用效果有关,因此,折现率应包括风险利率和风险报酬率。一般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①考虑无风险的收益,如国债投资、长期债券、银行货款利率、存款利率取得收益。
②风险报酬率,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由于其性能、用途不同,风险报酬率也不相同,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折现率= 无风险利率+ 风险报酬率目前也可采用市场上同行业使用的折现率,也可以风险最小的投资回收率或工业利润率的倍加值代替,其值一般为10~15%.从最近两年一些国际公司及国内资产评估事务所、公司在评估无形资产时,所取折现率也有大于15% 的情况,或取最合理的经验参数。
一项经认可的无形资产评估实例下面给出利用收益现值法对一项无形资产评估的实例。产权单位为电子部第十二研究所(以下简称A 单位)。为了尊重用户及产权单位的要求,文中对该项技术的名称未给出真名,而是用“M 电子装置技术”代之。该评估结果已经中国投资咨询公司认可,加盖公章正式生效。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对象A 单位准备转让给他人的已设计定型的“M电子装置技术的全套技术资产”,包括MDN-1 型、MDN-2 型内转式、MDW 通用型外转式装置二大类、八种产品的定型设计、生产制造工艺方法、技术诀窍、质量检测方法及生产设备配套技术。
(2)评估目的A 单位拟将上述装置技术资产转让他人,现对该项技术资产按照客观、公认的准则进行资产评估,以帮助A 单位确定技术转让的合理要价。
根据A 单位要求,该项技术资产以“卖断”方式转让,即按下述条件转让:①资产的所有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技术转让后,不经受让方许可,出让方不得再使用该项技术生产、销售同类装置产品,出让方也不得再将技术转让给其他人。
②技术受让方可以使用“A 单位名称”设计字样在其受让技术的产品及其包装和广告上。
③技术受让方可以继承国家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A 单位的技术产品目录。
④出让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文件、技术服务、人员培训,保证受让方正确掌握和使用受让技术,使其产品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⑤出让方附带将其技术产品的已有用户介绍给受让方,并将已有市场的规模、形成市场的条件、协商成功的条款,提供受让方参考。
(3)评估基准日 1994 年10月30日
(4)评估日期 1995 年2 月6 日至1995年3 月8 日
(5)评估原则根据这项资产评估的目的,评估中我们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基本原则,既考虑该项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得到合理补偿,又考虑该项技术的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考虑技术可能带来的收益,根据国家对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及公认的评估准则,对A 单位的这项技术转让合理要价问题,表达我们的意见。
(6)评估对象状况M 电子装置技术是A 单位在1990年10月至1994年底期间研究开发的,该技术现已用于批量生产,产品性能稳定,技术可靠。与国内同类技术相比,具有产品通用性强、性能稳定、高速性能好的优点。技术中含有几项技术诀窍,可使产品生产成本显著低于国内同类产品成本水平。但由于多种原因,A 单位此项技术的产品市场份额还不大,仅为起步规模。
(7)评估工作程序我们按如下程序进行了评估工作:①对评估技术资产内容及其有关文件取证和确认;②对该项技术的产品用户调查;③对该项技术实际开发成本费用取证和确认;④对A 单位近三年该技术产品的生产、销售、收益成本取证和确认;⑤对同类产品全国市场调查和分析,对该项技术产品的市场前景预测;⑥对该技术重置开发成本分析估计;⑦根据“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成本法”分别评估该项技术资产价值,综合提出估评意见和评估报告。
(8)评估方法评估中采用了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成本法。
①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将预测的资产在未来可获得的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现加和得到资产价值 .通过调查,评估中根据同类产品国内市场供求情况以及该项技术产品的已有市场及其前景预测估计设定受让方的产品市场份额。可以设定技术受让方可获得年产内转式电子装置2万只、外转式10万只的国内市场份额,技术受益时间为4 年。按每只电子装置产品售价,内转式150 元,外转式30元计,技术收益按产品销售收入的5%计提(其中产品许可证费1%,技术诀窍费4%)。A单位已实际占有电子装置市场约为内转式1 万只、外转式3 万只,这部分产品市场另加5%产品销售额的技术转让费。折现率按年率20%.按照这样设定,该项技术转让的合理要价按收益现值法估计为108 万元。
②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用在现行市场价格和技术条件下重新开发同类技术的成本估计作为被评估技术资产的价值。
根据该项技术的实际开发过程、开发程度和开发成本费用,按照由熟练技术人员研制开发相同功能产品技术,达到相同技术水平和开发程度,在现行市场商品和劳务价格水平下,估计该项技术的重置开发成本为84万元。这一成本费用包括:研究人员劳务费用、材料费、工具费、外协加工费、试验检测费用、场地占用费、管理费用及不可预见费,但不包括市场开发费用。按照重置成本原则,我们估计市场开发费用为20~25万元。按重置成本法估计该项技术资产转让要价可为85~90万元。
在评估专利和专有技术时应考虑的因素:
1.技术本身的情况:
(1)专利和专有技术的先进性越是先进的,创新梯度越大,技术的使用寿命就越长,技术的获利能力就越强,其价值就越高。
(2)技术的垄断性垄断性强,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就高,获利多,技术的价格就高。
(3)技术的成熟程度一项技术大致可分为构思阶段、试验阶段、样品阶段、批量生产阶段,工业化阶段。技术所处阶段(成熟程度)不同,对技术受让方开发周期、开发投资、开发风险影响很大。也直接关系到开发技术的效益,当然就影响到技术的转让价格,即影响到技术的评估价值。
(4)寿命周期考虑技术的法律状态,因为技术的法律状态反映了技术受法律保护的程度和时间界限。
由此,我们可以分析该技术垄断的范围和程度。对于专利,要了解该专利的类型,专利的有效保护期限(寿命周期),在周期的那个阶段等。国内专利技术转让的实践表明:技术市场上最活跃、成交率最高的专利是授权后3 ~5 年的专利;对大多数专利来说,专利的价值从某个比较小的值开始,随时间逐渐上升,在专利授权的3 ~5 年间的某一时点(这是对发明专利而言,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更短)达到极大值,此后就不变了。因此专利在寿命周期的时段不同,其价值也是不同的。对于电子行业,由于技术更新快,周期短,一般3 ~5 年就有新的技术取代老技术,新旧技术不断交替而飞跃发展。
因此,评估时,寿命数值取较短的值。
对于专有技术,要考虑保密措施。对于国防专利和专有技术,还要考虑国家政策、法律允许使用的范围,这都影响到技术的垄断性和技术的评估价格。
2.技术的转让情况首先分析是哪种转让形式,是转让技术的所有权,还是转让技术的使用权(也称为实施权)。这两种转让的获利能力差异很大,因此,这两个层次上评估值的差异也很大。如果是转让使用权,要看是独家转让,还是多家转让。关键是要弄清权利范围,这些都影响到估算数据的取得。因此,应该转让一次,议一次价格。
3.考虑受让方情况考虑受让方的资金筹措、接受技术的能力、生产规模、职工素质、管理水平和经营战略等。因为技术转让成功与否以及转让后获利大小与受让方自身条件关系很大,直接影响到技术所产生的效益,评估时应以技术能够发挥最大效用为依据,评估在一定条件下的最大获利能力。
4.分析市场与行业考虑利用专利和专有技术后生产出来的产品有多大的市场容量,相似和相近产品的替代性和竞争性,是带动行业还是挤进行业。同类产品的产量和价格、行业的平均利润以及政策的影响,这些都直接影响着销售利润和未来的获利能力。显然也影响着技术的评估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