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矿产普查又称找矿, 是指在矿化潜力较大地区内, 为寻找和评价工业需要的矿产而进行的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及遥感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
根据工作的具体目标、内容和方法, 矿产普查可分为:
①在一定地区内开展的针对多矿种多类型矿床地质找矿工作的综合性矿产普查;
②在一定地区内开展的针对个别矿种或矿床类型地质找矿工作的专门性矿产普查;
③对区域地质调查中发现的矿点或群众报矿矿点进行工业远景评价工作的矿点检查;
④以找矿为目的的物探和化探工作及其异常查证;
⑤以找矿为目的的遥感图像解译分析和检查。
(1)目的。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工作标准《固体矿产普查暂行规定》(DD 2000-02),矿产普查的目的是对预查阶段提出的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地区和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异常区,通过开展面上的普查工作、已发现主要矿体(点)的稀疏工程控制、主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异常及推断的含矿部位的工程验证,对普查区的地质特征、含矿性和矿体(点)作出评价,提出是否进一步详查的建议及依据。
(2)任务。在综合分析、系统研究普查区内已有各种资料基础上,进行地质填图、露头检查,大致查明地质、构造概况,圈出矿化地段;对主要矿化地段采用有效的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技术方法,用数量有限的取样工程揭露,大致控制矿点或矿体的规模、形态、产状,大致查明矿石质量和加工利用可能性,顺便了解开采技术条件,进行概略研究,估算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等。必要时圈出详查区范围。
(3)工作程序。普查勘查遵循立项、设计编审、野外施工、野外验收、普查报告编写、评审验收、资料汇交等程序。
(1)测量工作
必须按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测量成果。工程点、线的定位鼓励利用GPS 技术,提高测量工作质量和效率。
(2)地质填。
地质填图尽可能使用符合质量要求的地形图,其比例尺应大于或等于地质图比例尺,无相应地形图时可使用简测地形图。地质填图方法要充分考虑区内地形、地貌、地质的综合特征及已知矿产展布特征,对成矿有利地段,要有所侧重。对已有的不能满足普查工作要求的地质图,可据普查目的要求进行修测或搜集资料进行修编。
(3)遥感地质
要充分运用各种遥感资料,对区内的地层、构造、岩体、地形、地貌、矿化、蚀变等进行解释,以求获得找矿信息,提高普查工作效率和地质填图质量。
(4)重砂测量
对适宜运用重砂测量方法找矿的矿种,应开展重砂测量工作,测量比例尺要与地质填图比例尺相适应。对圈定的重砂异常,根据需要择优进行检查验证,作出评价。
(5)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
应配合地质调查先行部署,用于发现找矿信息,为工程布置、资源量估算提供依据,根据普查区的具体条件,本着高效经济的原则合理确定其主要方法和辅助方法。比例尺应与地质图一致,对发现的异常区应适当加密点、线,以确定异常是否存在和大致形态。对有找矿意义的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异常,结合地质资料进行综合研究和筛选,择优进行大比例尺的地球物理和(或)地球化学勘查工作,进行二级至一级异常的查证。当利用物探资料进行资源量估算时,应进行定量计算。验证钻孔和普查钻孔应根据具体地球物理条件,进行井中物探测量,以发现或圈定井旁盲矿。
(6)探矿工程
根据已知矿体(点)的信息和地形、地貌条件,各类异常性质、形态、地质解释特征以及技术、经济等因素合理选用。探矿工程布设应选择矿体和含矿构造及异常的最有利部位,钻探、坑道工程应在实测综合剖面的基础上布置。
(7)样品采集、加工
样品的采集要有明确的目的和足够的代表性。普查阶段主要采集光谱样、基本分析样、岩矿鉴定样、重砂样、化探样及物性样等,有远景的矿体(点)还应采取组合分析样、小体重样等,必要时采集少量全分析样。
样品的加工应遵循切乔特公式(Q = Kd2)的要求,K 值可取经验值。样品加工损失率不大于3%,砂矿样品应由合格的淘洗工在现场使用能回收尾砂的容器中进行。对尾矿砂要反复淘洗,所得重砂合并为一个基本样品。基本分析样依据矿种和探矿工程的不同,选择经济合理的取样方法,坑探工程一般应采用刻槽取样的方法,刻槽断面一般为10cm×3cm 或10cm×5cm,不适宜刻槽取样的矿种应在设计中规定;钻探工程的矿心样应用锯片沿长轴1/2 锯开,取其一半做样品,不得随意敲碎拣块,确保分析结果能反映客观实际。取样规格要保证测试精度的要求,样品的实际重量用理论重量衡量时应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8)编录
各种探矿工程都必须进行编录,探槽、浅井、钻孔、坑道要分别按规定的比例尺编制,有特殊意义的地质现象,可另外放大表示,文图要一致,并应采集有代表性的实物标本等。地质编录必须认真细致,如实反映客观地质现象的细微变化,必须随施工进展在现场及时进行。应以有关规范、规程为依据,作到标准化、规范化。
(9)资料整理和综合研究
该工作要贯穿普查工作的全过程,对获得的第一性资料数据应利用计算机技术和GIS 技术进行科学的处理,对获得的各类资料和取得的各种成果应及时综合分析研究,结合区内或邻区已知矿床的成矿特征,总结区内成矿地质条件和控矿因素,进行成矿预测,指导普查工作。普查工作中使用的各种方法和手段,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规范、规定的要求,没有规范、规定的,应在设计时或施工前提出质量要求经项目委托单位同意后执行。各项工作的自检、互检、抽查、野外验收的记录、资料要齐全,检查结论要准确。为保证分析质量,普查工作中要由项目组按规定送内、外检样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分析、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