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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制是某些国家用来缓解国际重复征税的一种方法,指居住国在对本国居民纳税人计征所得税时,允许纳税人将其在国外已纳税款作为费用,在其应税所得中扣除的制度。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减轻了纳税人的纳税负担,但却不能像免税制和抵免制那样地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1.扣除制与免税制的基本区别在于:
第一,居民纳税人已在国外纳税,是扣除制实施的前提,但它却并不是免税制实施的前提。
第二,虽然扣除制和免税制都是通过减少税基来达到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目的的;但是,在扣除制中,减数是在国外的已纳税额,而在免税制中,减数是国外应税所得额。
2.扣除制与抵免制的基本区别在于:
第一,在扣除制中,居民在国外的已纳税额是在居住国的税基中减掉的,因而税基减少了;但在抵免制中,居住国的税基末作任何减少。
第二,扣除制是通过减少税基来达到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目的的,但免税制则是通过减少应纳税来达此目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