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斯丹·邦德·凡勃伦(Thorstein B Veblen,1857—1929) 伟大的美国经济学巨匠、制度经济学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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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斯丹·邦德·凡勃伦并非是美国土生土长的。1857年7月30日出生于康斯威辛州,是挪威移民后裔。父亲是个窘迫的小农场主,养育着包括凡勃伦在内的11个子女。 凡勃伦十七岁时进入卡尔顿学院师从老克拉克,后转至霍布金斯大学读哲学,未能取得奖学金又转至耶鲁大学。 1884年,获哲学博士学位。 1891年毛遂自荐进入康奈尔大学任教。第二年,转向优质教育芝加哥大学,未被器重。1906年转任斯坦福大学副教授。1909年受排挤而辞职。 1911年,走上密苏里大学讲台。 1918年,也就是他61岁时步入仕途,赴华府供职于食品局。1924年拒绝接受美国经济学会会长一职,可谓破天之举。1929年初退休复加州定居。不料数日后竟溘然长逝,享年72岁。
凡勃伦的主要著作有《有闲阶级论》《营利企业论》《德帝国与产业革命》《近代不在所有制与营利企业》。其中《营利企业论》产生于芝加哥大学执教时期,论述了当时的“现代资本主义”。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凡勃伦的《资本论》,从企业与产业两个方面来剖析资本主义体制,站在保守的改良主义立场,迎合好战的君主制,排斥社会主义,哀悼行将衰亡的营利企业。他依据德国历史学派的发展阶级概念,批评了适用货币经济--亚当·斯密以后今日经济学主流所犯的时代错误,提出了股份资本论。其中所提出的大量命题,奠定了制度学派的基础。
款式、皮质差不多的一双皮鞋,在普通的鞋店卖80元,进入大商场的柜台,就要卖到几百元,却总有人愿意买。1.66万元的眼镜架、6.88万元的纪念表、168万元的顶级钢琴,这些近乎“天价”的商品,往往也能在市场上走俏。其实,消费者购买这类商品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得直接的物质满足和享受,更大程度上是为了获得心理上的满足。这就出现了一种奇特的经济现象,即一些商品价格定得越高,就越能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由于这一现象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注意到,因此被命名为“凡勃伦效应”。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费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逐步由追求数量和质量过渡到追求品位格调。只要消费者有能力进行这种感性的购买,“凡勃伦效应”就会出现。
要理解凡勃伦,就要理解出现于19世纪60年代失去幻想的新一代的许多观点和态度的根源。凡勃伦47岁那年照了一张看起来很像马克·吐温的画像:长头发从中间分开,背靠在椅背上,左手的拇指和食指夹着一根点燃的香烟。香烟是他的一项嗜好,由他以前的一个学生提供,每支3.5美分。约瑟夫·道夫曼说,凡勃伦的寓所是由他自己做的物件布置的。他的家具包括椅子和桌子都是用干货箱制成,他在上面盖上粗帆布。铺床的过程被视为一种能源浪费,所以被子只是被拉到床角以便于晚上可以毫不费力地拉上来。对于其他的世俗家务琐事,他也抱有同样的态度。碟子只有在碗柜已经空了的时候才会洗。每一件器具用过之后都堆在水槽中,当所有的储备都已耗尽,他就打开水龙头冲洗一下。
他的外表看起来也很邋遢。他的一个学生提供了有关他举止的一幅生动的画面:“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正漫步于庭院中,垂边帽盖过了他的眉毛,外套和裤子吊在身上;乱蓬蓬的头发和胡须给人一种不整洁的印象,我以为他是个流浪汉。”最明显的特征是他粗浓杂乱的头发和卷曲的胡须。这个学生讲述道,他的衣服好像是别人丢弃的,衣领总是太大,外套和背心几乎没有搭配过。他非常喜欢安全别针:他的手表用安全别针别在背心上;当他在课堂上坐下并卷起裤腿时,“他那用坚实的别针别着的结实长袜就露了出来。”在他1920年拍的一张照片中(被制作为道夫曼一本书的首页)可以看到两个安全别针,一个别在他的背心顶部,另一个别在他的衣领上。
他所过的生活成为每个喜欢“凡勃伦故事”的经济学家的传奇。他对许多美国知识分子和学生的吸引力,毫无疑问,部分来自于他反对当权派的情绪和方式、拒绝遵守传统的行为模式以及他无助的感觉。那些电影中的被美国校园中的长发年轻人们所崇拜的英雄人物的特点正是凡勃伦所具有的。当学生们为W.C.费尔茨(W.C. Feilds)或者马克斯兄弟对中产阶级的习俗表示极度轻蔑的行为(惊吓那些狂妄自大的贵妇们,欺诈那些神气十足的人)欢呼喝彩时,他们也是对凡勃伦表示赞同。
凡勃伦1857年出生于威斯康星农场上的一个挪威移民家庭。在他7岁时,他的家搬到了明尼苏达州,后来,他就读于诺斯费尔德的卡尔登学院。由于他父亲具有传统权威品质,关于学校的选择问题并没有征求年轻的托斯丹的意见。直到家里的马车将他送到了那里,他才知道自己将进入卡尔登学习。正是在卡尔登,凡勃伦开始接触经济学,并受业于最杰出的新古典经济学家——约翰·贝茨·克拉克。当时,克拉克正在研究生产要素价格边际生产率理论的规律。克拉克是惟一喜欢凡勃伦的老师。他认为凡勃伦是他的学生中思维最敏捷的一个,虽然在每周的公开演讲练习中,凡勃伦递交的论文是为食人行为和醉汉辩护。
在卡尔登,凡勃伦遇到了后来成为他第一任妻子的女孩——艾伦·洛尔芙(Ellen Rolfe)——卡尔登学院院长的侄女,中西部一个最富有家庭的女儿。毕业后,凡勃伦进入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学习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他的老师一个是查尔斯 ·桑德斯·皮尔斯(Charles Sanders Peirce),另一个是约翰·杜威(John Dewey),这两个人建立了著名的被称为实用主义的美国哲学派别。但是凡勃伦对霍普金斯大学很失望,在那里待了不到一年。随后他就读于耶鲁大学,受业于威廉·格雷厄姆·萨姆纳(William Graham Sumner),并于1884年获得了博士学位。但他不能获得学术职位,因为学院中专职哲学教师通常是从神学学生中挑选的。所以凡勃伦作为一个失败者返回家乡,在那儿他待了7年。
在那期间,他贪婪地阅读。用道尔夫的话说:
当一堆书看完的时候,他又会很快地找来另一堆。人们整天能看到的只是他在阁楼窗户上露出的头顶。他那相当敏锐的父亲是他知识上的伙伴。他告诉艾伦 ·洛尔芙,直到从耶鲁回来,他在知识上都没能赶上父亲。当凡勃伦对某个经济问题感到困惑时,他就跟在父亲的犁后边,边走边谈。当一天的工作结束后,托马斯 ·凡勃伦就会一边抽烟一边悠闲地和儿子讨论深奥的话题。
凡勃伦在从耶鲁毕业4年后和艾伦·洛尔芙结婚。但凡勃伦发现,尽管他有博士学位,尽管他的妻子四处联系,约翰·贝茨·克拉克也为他写了推荐信,但他仍然不能获得学术职位。最终,家庭会议决定凡勃伦应该作为学生重新回到学术研究中去。他的想法是进入一所值得尊敬的大学开始崭新的生活,但他那一事无成的7年生活很难向大学管理者解释。他决定涉足康奈尔大学的经济学领域。这个系的系主任是J劳伦斯·劳克林(JLaurence Laughlin),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个代表人物。凡勃伦头戴一顶浣熊皮帽子,身穿灯心绒长裤,走进洛林在伊萨卡的书房,简短地宣称:“我叫托斯丹·凡勃伦”。那是康奈尔大学第一次知道他想入学的意图。这个奇怪的年轻人给洛林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于是,洛林帮他获得了一个额外的职位。凡勃伦在康奈尔待了一年,当洛林被任命为新建立的芝加哥大学的经济系主任时,他所提出的一个接受条件就是带上凡勃伦,凡勃伦那时3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