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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审计是指对企业投资者所拥有的企业净资产要求权的审计,包括对企业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进行的审计。
(1)确定被审计单位有关所有者权益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包括对投资的有关协议、合同和企业章程条款,利润分配的决议、分配方案,会计处理程序等方面的检查,并为被审计单位改善内部控制提供意见或建议。
(2)确定投入资本、资本公积的形成、增减及其他有关经济业务会计记录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为投资者及其他有关方面研究企业的财务结构,进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3)确定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形成和增减变动的合法性、真实性,为投资者及其他有关方面了解企业的增值、积累情况等提供资料。
(4)确定会计报表上所有权益的反映是否恰当。
1.实收资本审计。
(1)合法性:
审查确认注册资本筹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审批手续完备,出资协议齐全,符合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审查确认注册资本增减变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增资经验资并经变更登记,减资经债权人同意并经变更登记,转让经其他出资人同意。
(2)真实性:
审查确认有无通过假验资虚列实收资本,注册完毕抽逃资本,虚假评估虚列实收资本问题。
(3)所有权和分类:
查明企业是否正确划分了权益性资本与借入资金的界限、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界限、股本与资本公积的界限。
(4)计价:
审查确认以现金以外有形和无形资产投资的入帐价值与合同、协议规定的价值及资产评估确认价值的一致性。
2.资本公积审计。
(1)分类:
审查确认资本公积是否按资本或股票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捐赠、资本汇率折算差额分类核算,查明四者有无计入实收资本或其他帐户的情况。
(2)计价:
查明资本公积的入帐价值与捐赠协议、资产评估确实价值的一致性。
(3)所有权:
审查确认资本公积是否只用于转增资本金,没有转作他用。
(4)合法性:
查明转增资本金是否具有合法手续。
3.盈余公积审计。
(1)合法性:
审查确认企业提取盈余公积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
审查确认盈余公积的使用是否遵循财务制度的规定,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分配股利、兴办职工福利;
审查确认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后,以及分配股利后,盈余公积是否低于法定的数额(不应低于注册资本的25%);
查明支付股利数额是否超过法定的百分比(不超过股票面值的6%);
查明转增资本是否具有合法手续。
(2)分类:
审查确认盈余公积是否按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分别核算,相互之间没有混淆现象。
4.未分配利润审计。
(1)真实性:
未分配利润是利润总额进行利润分配后的余额,因此未分配利润审计应结合利润及利润分配审计进行。审计时应查明有无因漏缴或少缴所得税,漏计或少计利润而减少未分配利润的情况;
审查确认利润分配比例是否符合合同、协议、章程以及董事会纪要的规定,利润分配额及年末未分配数额一致。
(2)充分揭示:
查明资产负债表与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数的一致性,以及损益表与利润分配表中利润总额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