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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资产是指从产品入库到售出这一阶段表现为成品资金形态的流动资产,包括产成品、外购商品等。
由于外购商品的评估与产成品类似,故只介绍产成品的评估方法。
产成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包括企业正常生产的产品、试制成功可以对外销售的新产品和准备销售的自制半成品,以及代制品、代修品等。
1.产权不变,而且企业有可靠的定额成本资料。
在企业承包经营、资产清查等经济行为中,评估目的主要是为了正确地反映资产价值,不发生资产的所有权变动。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方法来对产成品进行评估。如果企业平时使用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方法对产成品进行核算,而且定额成本资料可靠,与社会制造成本差异不大时,则也可以用定额成本作为产成品评估的依据,评估的基本公式是:
产成品评估价值=产成品数量×单位定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减值因素
2.产权不变、企业没有可靠的标准成本资料,但能找到社会成本资料。
社会成本不是个别企业的生产成本,而是生产同类产品的不同企业的一般成本。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用一定地区或行业的中等成本来代替。
【例】某企业有A、B、C三种库存产成品。帐面记录是:A产品12000件,单件成本25元,总价值300000元;B产品300件,单件成本5元,总价值1500元;C产品200件,单件成本2400元,总价值480000元。经清查核实,A产品有11997件,B产品有300件,C产品203件。三种产品的行业平均成本分别是30元、3元、2300元,行业成本利润率均为14%。三种产品均未发现质量等方面问题。则评估价值分别为:
A产品评价价值=11997×30×(1+14%)=410297.4(元)
B产品评估价值=300×3×(1+14%)=1026(元)
C产品评估价值=203×2300×(1+14%)=532266(元)
如果企业的定额成本资料不可靠,或社会成本难于收集,亦可按照现行市价法来进行评估。
3.产权变动,可以取得现行市场价格资料。
这类情况可以采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计算公式是:
评估价值=产成品数量×(产成品现行市场价格-流转税金)-减值因素
【例】某企业有A库存产成品1000件,入库时均作为一等品,平均成本单价100元。经评估人员核实和鉴定,A产成品中有100件是三等品,三等品的销售价格只是一等品销售价格的80%。A产品的现行市场价格120元,流转税率5%。根据上述资料,评估A产成品的价值如下:
A产品评估价值=900×120×(1—5%)+100×120×80%×(1-5%)=111720(元)
4.产权变动,但不能取得同种产品市场价格资料。
这种情况下的评估,可以先找出替代产品作参照资产,然后确定调整系数,再计算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计算公式是:
评估价值=产成品数量×(替代产品现价-流转税金)×(1±调整系数)-减值因素
【例】在对上例中企业进行评估时,企业还有B库存产成品2000件,入库时均为一等品,平均成本单价100元。经核实鉴定,B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与企业申报情况相符,减值因素为零。B产品是一种新产品,不能找到准确的市场价格诲料。但是B产品与A产品属同类系列产品,可以闸A产品市场价格资料作参照。B产品与A产品耗用的材料基本相同,但B产品采用了先进技术,改善了结构,性能优于A产品。所以在定价时,B产品与A产品的比价是1.2∶1。根据上述资料,计算B产品的评估价值如下:
B产品评估价值=2000×(120-120×5%)×(1+20%)=273600(元)
5.代制品、代修品的评估。
代制品是指企业接受外单位送来原材料代为加工制造的产品;代修品是指外单位委托本企业代为加工修理的产品。由于代制品、代修品的所有权不在被评估企业,所以评估时,只计算它们的加工价值。基本评估公式是:
代制品(代修品)评估价值=代制品(代修品)数量×单位代制品(代修品)加工费
6.积压产成品的评估。
对超过合理库存、长期积压在库的产成品,评估的重点可以放在分析各种减值因素,计算潜在的损失方面。评估公式是:
积压产成品评估价值=产成品数量×现行市场价格或社会制造成本-减值因素
计算减值因素要着重分析好以下几个因素:
(1)因保管不善或自然力侵蚀而造成的产品残破损坏、霉烂变质等有形损耗;
(2)产品质次价高的情况;
(3)生产超过市场正常需要,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对该类产品的需求变小,造成供大于求的状况。
评估人员要根据分析和鉴定,以所掌握的市场资料,确定一个或几个调整系数,算出减值因素,重估这部分资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