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化增长(immiserizing growth),也叫悲惨增长(Immiserising Grow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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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化增长是某些特定发展中国家发生的情况,它的含义为:当一国由于某种原因(一般总是单一要素供给的极大增长)使传统出口商品的出口规模极大增长,其结果是不仅导致该国贸易条件的严重恶化,而且还导致该国国民福利水平绝对下降。
当一国偏向出口的生产要素的增长而使产品出口增加时,不但没有带来该国的出口收入和福利水平提高,反而是降低了,我们称呼这种情况为悲惨增长,也叫贫困化增长。[1]。
林德特指出,贫困化增长是指“扩大一国贸易意愿的增长可以导致该国贸易条件如此严重的恶化,以致使该国的境况变得更差”。可以看出,从一定程度来说,贸易条件的变化是衡量一国是否存在贫困化增长的“显示器”。
巴格瓦蒂从国家层面上阐述了一国出现贫困化增长的必要条件,但满足以上条件并不必然造成贫困化增长。也就是说,以上四条件是一国出现贫困化增长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贫困化增长的本质是经济增长后,价格贸易条件、收入贸易条件以及要素贸易条件的全面恶化,从而造成福利水平的下降。
假设一发展中国家出口劳动密集型的服装,进口资本密集型的飞机,其生产可能性曲线如图1所示,S1为该国初始进行分工时的生产点,C1为该国初始进行贸易后的消费点;由于劳动力丰富,生产扩大,生产可能性曲线外移至P′P′,但在横轴上的移动幅度大于在纵轴上的移动幅度,S2为该国由于劳动力丰富不断扩大生产后的生产点,C2为该国此阶段进行贸易后的消费点。由于需求弹性较低,服装的相对价格下降,C2处于较低位置的社会无差异曲线U2上,显示由于贸易条件恶化,使该国的实际消费水平低于经济增长前的状况。
贫困化增长发生的前提有三:一是该国的商品出口在世界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二是该国生产能力的增长主要集中在出口部门;三是国际市场对这种商品的需求弹性较低。显然,对于一个发展中大国的开放经济来说,这三个条件是基本符合的,因而更加需要警惕出现经济的贫困化增长。
因此,一方面承认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及其在工业化初期所承担的重要“引擎作用”,但别一方面也不能忽视基于比较优势的长期发展所产生的后果。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将发展中国家建立在资源和劳动力比较优势上的外贸结构称之为弱性非均衡式的,即相对于发达国家以高级要素密集度为主的相对或绝对强势的非均衡外贸结构,发展中国家始终只能处于世界经济“外围”的弱势、从属甚至是依附的地位,并且难以继续通过比较优势战略形成追赶和超越发达国家的充分动力。
巴格瓦蒂认为,之所以发生贫困化增长,其原因在于技术进步或要素积累增加所导致的实际产出的增加有可能使价格贸易条件不利于正在增长的国家。而且价格贸易条件恶化所造成的损失会超过产出增加所带来的收益,最终使该国的境况不如从前。同时,他认为,贫困化增长的出现是一种极特别的现象,它的发生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①经济增长必须是偏向出口部门的;②外国对本国出口商品的需求必须是缺乏弹性的,以致出口供给的扩大一定导致出口价格的迅速下跌;③该国必须是一个贸易大国,这样其大幅度的出口扩大必然导致该国价格贸易条件的恶化;④该国经济严重依赖对外贸易,贸易条件的大幅度恶化才有可能导致整个社会福利的绝对下降。
1、经济增长偏向增长国的出口部门。
2、增长国在世界市场是一个大国,即其出口供给的变动足以影响世界价格。
3、增长国进口边际倾向较高,即增长国对进口的需求会因经济增长而显著增加。
4、增长国出口产品在世界市场上需求价格弹性非常低。
导致这尴尬局面的直接原因是国际比价或贸易条件的恶化。导致“悲惨增长”(贫困化增长)的机制可概括为:偏向出口的生产要素的增加,使该种生产要素的价格下降,导致出口产品产量的增加,当出口国该产品的出口量在世界市场上已占有一定比重并成为该产品的价格影响者时,增加的出口量必须降低价格才能被市场吸收。如果出口量上升带来的收入被产品价格下降抵消甚至绝对收入减少时,“悲惨增长”就产生了。
我们可以试举例来说明这种情况。假设一个国家出口电脑而进口布(假设只有这两种商品参与国际贸易,而且是电脑价格的重要影响者),现在由于生产电脑的生产要素增加而导致电脑的产量增加。为了让市场完全吸收掉增加的电脑出口量,电脑生产国就不得不降低电脑的价格,这意味着每单位电脑换得的布的数量减少了,同时,消费者的微载满足程度也下降了,这就产生了“悲惨增长”。
“悲惨增长”(贫困化增长)具有自己的发生机制,技术进步尽管是生产要素内涵的增长,但它并不是简单的生产要素内涵的增长,它具有自己的特点,并不会带来“悲惨增长”。
尽管人们十分关注偏向出口产品的生产技术进步下的“悲剧增长”问题,但在事实上,技术进步导致“悲惨增长”的可能性极小。从以上分析可知,只有在同时满足相关条件时,技术进步才有可能引发“悲惨增长”(该技术进步是出口品生产要素上的技术进步)。然而在现实中,以上条件是很难同时得到满足的,这是因为,虽然我们可以把技术进步视为生产要素内涵的增长,但它并不是简单的生产要素内涵的增长,它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
首先,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产业部门内的技术进步常常可诱发或促进另一个产业部门的技术进步。例如,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发展,它已越来越普遍地被用于各行各业,显著地提高着这些行业内的劳动生产率。也就是说,技术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它在有利于出口生产的同时,往往也提高了进口竞争品的生产能力,可能会减少进口竞争品的进口量,使进口竞争品价格降低,从而改善贸易条件,减少了“悲惨增长”发生的可能性。
其次,技术进步具有垄断性,它能创造超额利润。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呼声越来越高的今天,新发明、新设计、新创造、专利等进步的技术往往首先掌握在少数甚至个别出口厂商手里,这些出口厂商会利用各种保护性手段来限制技术在国内国际的迅速扩散,以此来维护或试图创造自己在这一领域的垄断地位。如果出口厂商技术在进步以前就是该产品的垄断者,那么技术进步后,该厂商仍然会根据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来决定产量,以此来获得超额利润,而产量不会有大幅度变动,价格也就相对稳定。如果厂商在技术进步前不是该产品的垄断者,而在技术进步后生产出了同类产品的差异产品,那么该厂商就有可能会依靠差异产品而成为新的垄断者,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在以上两种情况下,“悲惨增长”就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