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规律指的是思维正确反映客观现实所遵循的规律。这些规律构成了思维的逻辑基础。思维规律不是在人脑中孤立地主观地自生的。思维规律由外部世界的规律所决定,是外部世界规律的在人的思维过程中的反映。
支配外部世界运动的规律,同样贯穿于人脑思维运动之中。唯物辩证法的规律不仅是客观世界的普遍规律,而且是人类思维的最一般规律。外部世界的规律和思维规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这种同一,是通过实践的中介达到的,通过人们长期的、亿万次的社会实践的重复,使外部世界的规律反映的人的意识中并内化为思维的规律固定下来。但是,思维规律和外部世界的规律在表现上又有不同。外部世界的规律是以外部必然性的形式,在无穷无尽的表面的偶然性中不自觉地表现出来的;思维规律则表现为主观逻辑的形式,同人的有意识的自觉活动相联系。因此,思维规律虽然以外部世界的规律为基础,但它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成为逻辑科学研究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