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期权(Option to de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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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期权是指不必立即实行某项目,通过等待,公司能够获取关于市场、价格、成本和其他一些方面的新信息,因此存在等待接受新信息的期权。但等待意味着公司放弃项目早期的现金流量,而且可能失去抢先优势。
比如说对一个新产品进行决策时,管理人员拥有现在推出这种产品或推迟到将来再推出该产品的期权。如果现在推出这种新产品,那么相对于等待来说公司将较早获得现金流量。但如果等待的话,公司可能以更有利的方式推出该种产品。
延迟期权是一种看涨期权,它赋予企业在今后某个时刻进行项目投资的权利,当市场环境变化不利时,决策者可以延迟投资。
假设某投资项目投资成本为100万元,其预期收入在未来价格上升时为150万元,未来价格下降时为90万元,且已知未来价格上升或下降的概率均为50%。为简化分析,假定投资项目的期限为2年且项目预期报酬率为10%,按传统NPV法计算:NPV=-100+(50%×150+50%×90)÷ (1+10%)=9.09(万元),因为NPV>0,所以应接受该项目且现在就投资。
假定推迟到下一年待市场明朗化后再进行投资,那么在市场价格下降的情况下,NPV=[90÷(1+10%)-100]÷(1+10%)=-16.53(万元);而在市场价格上升的情况下,NPV=[150÷(1+10%)-100]÷(1+10%)=33.06(万元)。由此可见,若价格下降,公司可放弃投资以避免遭受损失;若价格上升,则可在第二年投资,并且可获得比现在投资更高的利润。
在该案例中,项目的价值(33.06万元)=传统方法计算的净现值(9.09万元)+延迟期权的价值(23.97万元)。在本例中,等待是值得的,因为延迟期权的价值为23.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