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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抵押是指国际企业将其应收账款作为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担保品。如果借款人违约不履行还款义务,则贷款人将用抵押的应收账款偿还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不仅拥有应收账款的受偿权,而且当购买者未如期偿还时,贷款人还可以对借款人行使追索权。因此,采用应收账款担保的形式取得银行贷款时,借款人依旧要承担应收账款的违约风险。企业筹集短期有担保贷款时,常常以应收账款作抵押,这主要是因为应收账款一般都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但是,并不是企业所有的应收账款都可作为担保品。通常银行首先要对企业的所有应收账款记录进行认真分析,从中选择可作为担保品的应收账款,然后按照选定的应收账款的一定百分比向企业发放贷款。
利用应收账款作为抵押借款,一般是借款方与贷款机构先订立合同,以应收账款为担保品,在规定期限内借用资金,借款限额通常是应收账款的60%~90%,抵押有一般抵押和特别抵押之分。一般抵押是指在抵押期内如有某项应收账款到期,可用新的应收账款来替换;特别抵押则指抵押的应收账款和借款是具体对应的。
抵押方式的特点:(1)是一种循环的和自我清偿的贷款,在会计意义上是短期借款,但在财务概念中却可以是长期借款;(2)抵押方继续保留应收账款的权益,要承担坏账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