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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经营垄断是指广告宣传活动或当事人或经济组织对广告宣传市场运行过程或这一过程的某些方面的排他性铝制即对广告竞争的限制和遏制。
(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广告经营者签订限制章争的协议。它包括:签订分割广告市场的协议,规定各自不进入对方占领的市场或进入后互不竞争;一致同意共同对付外来竞争者或规定其他竞争者进入市场的条件;如联合行动,抬高价格等。
(2)在市场占优势的企业,以不正当行为谋寻独占地位。包括元正当理由拒绝与某一类广告经营者以外的其他广告经营者作交易;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搞歧视性价格,对不同广告经营者实行不同的收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