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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时间利用系数是指企业在统计期内车辆的纯运行时间占出车时间的百分比。影响出车时间利用系数的因素主要有:运输工作的组织水平及装卸机械化水平。[1]
营运车辆的出车时间由运行时间和停歇时间两部分构成。其中运行时间是指车辆处于运动行驶状态的时间,是车辆时间中的有效利用时间。停歇时间则是车辆时间的一种损失。
出车时间利用系数是指运行时间在出车时间中所占的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出车时间利用系数=运行时间/出车时间
显然,出车时间利用系数越大,说明车辆时间利用程度越高。提高出车时间利用系数的有效途径(也是唯一的途径)就是压缩出车时间中的停歇时间。[2]
例:某汽车运输公司4月份全部运营车辆的运行时间是4500小时,出车时间累计达到9000小时,则该公司:
出车时间利用系数=4500小时/9000小时=0.50
营运车辆的运行时间,主要包括有载行驶时间和空载行驶时间。车辆运行途中某些短暂的停车时间,如会车让道的停车时间,交叉路口遇红灯停车的时间,招呼到站旅客上下车的时间,通过收费道路、桥梁、隧道停车交费的时间,一般不过几分钟,为简化统计工作,也计为运行时间。
车辆停歇时间,包括必需的停歇时间和非必需的停歇时间两部分。其中,必需的停歇时间是指装卸作业时间,始发站、终到站旅客上下车时间,商务作业时间,技术作业时间以及其他必要的停歇时间;非必需的停歇时间是指因运输生产组织工作失误造成的停歇时间,因驾乘人员责任造成的停歇时间,因车辆技术故障造成的停歇时间,因发生行车事故而造成的停歇时间等等。
驾乘人员在出车途中可能需要用餐、休息或住宿,这些时间一般不应计入出车时间,称为车辆在库外停歇时间。
提高出车时间利用系数的基本途径是尽量减少出车时间内的各种停歇时间。对于各种必需的停歇时间,可以采取以下各种措施加以压缩:
(1)努力实现装卸作业机械化;
(2)商务作业尽量采用现代化办公;
(3)技术作业尽量使用现代化仪器和机具设备;
(4)为上述各项作业配备业务熟练、技术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
(5)改善劳动组织,克服薄弱环节;
(6)尽量组织各项作业平行地进行,等等。
对非必需的停歇时间要尽可能消除。通过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和严格的劳动纪律,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等措施,可以把人为的非必需停歇时间大大减少甚至消除。因道路阻塞、大雾、暴风雪等客观原因而使车辆发生不必要的停歇,则是难以完全消除的。
非必需的停歇时间还因运输生产过程组织工作有缺陷而发生。例如不能保证运输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均衡性等,路政管理、运政部门、车辆监理部门等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以及有些行政部门违法设卡、滥施检查、罚款、扣车扣照等,也使车辆非必需的停歇时间增加。这些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改进服务质量,以改善车辆运行的外部环境。[3]
车辆工作率、昼夜时间利用系数、平均每日出车时间以及出车时间利用系数四个指标,从不同角度综合反映了车辆的时间利用程度。其中,某一项指标的(单独)提高,不一定能保证车辆全部时间的利用程度必然提高。反过来说,每一项指标都降低,则表现为车辆时间利用程度的降低,都会影响车辆生产率提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