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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定员法是一种根据岗位数量和岗位工作量计算定员人数的方法,是依据总工作量和个人劳动效率计算定员人数的一种表现形式。在有些条件下,用人多少与生产任务多少没有直接关系。用岗位定员法确定定员人数所依据的工作量不是生产任务总量或其转化形式,而是各岗位所必须的生产工作时间总量:工人劳动效率也不是按照劳动定额计算,而是按照一个工人在每班内应有的工作负荷量计算。
它主要适用于看管大型联动设备的人员、自动流水线生产的岗位定员;也适用于有一定岗位,但没有设备、又不能实行劳动定额的人员,如检修工、质检工、电工、水泵和空压机的运行工、警卫人员、茶炉工、清洁工、收发员、门卫等。前者为设备岗位定员,后者为工作岗位定员。
在计算时,还要考虑生产班次、倒班及替班方法,对于采用连续生产,实行轮休制的单位,还要根据轮班形式,考虑轮休人数。
式中:M——岗位定员人数
m——岗位定员标准
s——班次
n——同类岗位数
E——轮休系数
K——出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