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教育(Primary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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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又被称为小学教育或基础教育,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学制中的第一个阶段的教育,教育对象一般为6岁-12岁儿童。根据中国政府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全国各地必须普及初等教育。凡年满六岁的儿童必须接受在校的教育。初等教育的学制为六年,一般为全日制普通小学。开设的课程有: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自然、历史、地理、图画、音乐、体育等。
中国自西周时代起,各朝就已兴办官学和私塾、书馆、社学和蒙馆等教育机构。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颁发的《奏定学堂章程》,成为了,中国开始建立近代初等教育制度的标志,欧洲从古希腊的弦琴学校、罗马的初等学校,到中世纪的教区学校、城市学校、拉丁学校等都属于实施初等教育的学校。各同初等教育学制大多为4年-6年。
世界各国初等教育发展趋势主要是:
①日益注重加强基础知识的传授,提高学生的基础学力。
②适应儿童生理早熟现象,提早儿童入学年龄。如不少国家已把幼儿教育的高班纳入初等教育范围或已准许 5岁儿童提前入学。另外,还为儿童末期到青年初期之间的3~4年的教育建立新型中间学校。
③逐步缩小班级编制,增加教师定额,对教师学历水平的要求日趋提高。
④教学的形式和方法日趋灵活多样,既重视统一教学要求,也注意个别施教;特殊教育事业也日益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