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债权人通知
对债权人通知是指被兼并企业在达成被兼并意向后,除发布公告外,还应向债权人发出被兼并的告知性文书。
其格式和公文中的“通知”相同,其主要内容是告知被兼并事项,并提请债权人注意异议期限。
通知债权人先生:本公司已被xxx公司兼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兹定于xx年x月x日为兼并基准日。
二、自兼并基准日起,本公司归并xxx公司,本公司因被兼并而解散,本公司的一切权利义务由xxx公司概括承受。
三、除依公司法的规定公告外,特此通知。如有异议,请自即日起3个月内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此致
××××公司(盖章)
地址:
董事长:××××(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