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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单索偿是指出口方银行收到受益人交来的单据并经审核确认无不符点之后,立即向国外开证行寄单,并向开证行或偿付行发出索汇通知,收回外汇货款及有关劳务费用。在这一过程中,受益人应按时保质的交单,银行则应正确选择寄单路线、正确理解并选择信用证的索偿路线和方式。
指定银行(以下简称索偿行)寄单索偿的依据是信用证的相关规定,这就要求索偿行认真阅读信用证的“寄单指示”和“偿付条款”,以确定寄单方法、索汇对象,采用正确的索汇传送载体,选择正确的索汇路线,并作出要求偿付行如何进行偿付、如何通知索偿行的指示。
具体来讲,寄单索偿时应该注意的问题主要有:
1.确定寄单方法。信用证中一般都会有寄单方法的说明,譬如:一次性将全部单据寄出或者将所有单据分两批寄出。索偿行应严格按信用证的规定行事,以免遭到拒付;
2.认准索汇对象。索偿行必须严格地依据信用证的规定找准索汇的目标,确定应向哪家银行索偿,是开证行、保兑行抑或是偿付行。如果不能准确理解信用证条款文句或不熟悉国际惯例的要求,将会导致索偿错误,影响收汇的速度和安全性;
3.采用正确的索汇传送载体。对外索汇的传送载体是指信息载体和资金划拨的工具。有的信用证中对索汇传送载体作了明确的规定,索偿行就必须按此行事;但有的信用证中没有规定传送载体,这就要求索偿行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选择采用载体工具。传送载体一般有两类:其一是通过普通航邮,其二是借助电报、电传或SWIFT网络。随着现代通讯手段的不断发展,第二种载体的使用已相当普遍。索偿行在信用证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电索,尤其是大额索偿应争取电讯索偿,并指示偿付行发电通知收妥外汇。
4.熟悉有关代理行、特别是各种货币账户的情况,选择合理的索汇路线。国际贸易中使用不同的货币,而不同的货币有不同的结算中心,所以索偿行应依照信用证的偿付条款,结合本行在国外的分支行和代理行的分布以及各种货币账户的开设等情况,确定最短捷的索汇路线。目前在国际贸易结算的索汇业务中,美元所占比重较大。一笔以美元计价的收汇业务甚至可能会涉及几大洲和若干家银行,在此情况下,如果索偿行不能选好索汇的路线,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收汇速度。
索偿行的寄单索偿路线大体可以分为两类四种:
(一)向开证行寄单,向开证行索偿
1.采用航邮或快邮速递寄单,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根据单据表面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偿付(即:开证行凭单偿付)。2.索偿行将审单的情况以电讯方式通知开证行,要求开证行予以偿付,开证行收到电讯方式发出的通知时予以偿付。同时,索偿行将有关的单据以航邮方式寄给开证行,如若开证行审单后发现单据合格,则偿付有效;如若开证行审单后发现单据不合格,则得以追回已偿付的款项(即:电索方式T.T.Reimbursement)。
(二)向开证行寄单,向偿付行索偿
1.以航邮方式将单据寄往开证行,同时以信函方式向偿付行索偿。
2.航邮方式寄单给开证行,同时发电给偿付行向其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