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资源(Audit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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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资源是指为实现审计目标所需要的基础性条件的总称。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审计资源,是指为审计机关拥有或能够支配的,服务于审计执法的人力、财物、方法技术、信息情报等各种资源的总和。狭义的审计资源则主要指审计人力资源,因为“人”是各种资源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1]
每一个审计项目都必须耗费必要的审计资源,在一个年度内要完成多少审计项目受制于审计资源。
整合审计资源旨在通过对现有资源的科学的配置组合,以及对潜在资源的充分挖掘和提升,构建出新的审计资源组合,提高审计生产力,最大限度地满足审计监督工作的需要。
1、审计机关内设机构的整合
审计机关在内部机构设置中,首先要考虑审计法所赋予的职责和权利,对所有的监督对象和审计重点,都要归集到内设机构的监督职责中,突出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能和兼顾范围,确保审计计划项目和交办项目的全面落实,不留监督盲区。其次,要根据专业特点,保持专业审计机构的稳定性和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使重点监督工作坚强有力。其三,搞好分工协作,实现统一调配。有的审计项目,不仅局限于某一事项的单方面审计,可能涉及到财经、金融、商贸、工程等多方面的复杂问题,审计机关的内设机构,不可能做到样样精通。针对复杂的审计项目,实现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尤为重要。
2、审计机关人力资源的整合
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的提高,关键在于审计人员能动性的发挥。审计人力资源的整合,要围绕提高人员的个人素质和工作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合力来进行。
突出专长,量才而用。针对人员的学识水平和工作技能,赋予相应的岗位职责,努力实现人尽其才,学有所用,避免人力资源的闲置浪费,提高资源的综合效益。注重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作用,坚持科学的分工协作,用其之长,尽其所能。
加强教育,与时俱进。要建立长效的教育培训机制,加大审计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力度,实现人人学习、终身学习。要做好培训教育计划安排,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合理引导学习的内容和方向,在审计人员学习的时间、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关照,创造有利条件,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开拓创新,调动积极性。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和调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科学制订目标责任管理办法。加强目标管理的考评监控,把职务升降、工资福利分配等政治、经济措施引入管理机制,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使审计人员各尽其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审计工作当中,实现审计机关整体效能的最大化。
3、审计机关财物资源的整合
要充分发挥审计机关财物资源的价值和作用,为审计执法提供可靠的财力物力保障。
理顺财政资金供给渠道,确保经费保障。实践中,有些地方审计机关存在经费紧缺现象。究其原因,一是地方财力紧张;二是工作关系不够协调。审计机关要积极服务于地方政治经济建设,查处重大经济案件和信访突出问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有远见、有价值的审计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审计机关通过自身的卓越贡献,确立在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达到社会满意,领导信任,审计机关的地位就会得到巩固和提高,有所为便会有其位,审计机关的经费保障问题才能得到妥善解决。
改善办公条件,实现审计技术现代化。要加快金审工程建设,积极推行审计信息化和计算机辅助审计,要筹措资金,科学规划,逐步添置现代化办公设备,推广应用先进的审计方法和技术,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要搞好审计数据库建设,努力构建审计对象、审计法规、审计专家等数据库和共享作业平台,为审计执法提供可靠的智力支持和信息资源保障。
充分利用媒体资料,发现审计线索和突破契机。要充分利用审计档案资料,关注单位的机构设置、经济性质、财政财务管理及以往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等情况。结合单位的现实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审计查证,避免盲目性,防止工作疏漏。要经常关注政治经济动态和社会媒体资料,广泛搜集与审计相关的信息,了解和掌握有助于审计工作的线索和资料,通过相互佐证,寻找案件突破口,揭露隐蔽的、深层次的问题,摆脱就账论账的僵化模式,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审计机关审计职权的整合
宪法确立了审计监督制度,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审计机关广泛的检查权、调查权、处理处罚权、报告权、公告权和移送处理等职权,明确了审计监督的范围。审计机关应当结合审计实践,综合运用各种审计职权,从容应对审计工作中的复杂局面。例如,对于不配合审计工作的,可以建议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理;对于搞"四乱"行为,设置账外账的,可以动员财政、金融机构依法查询账户,必要时可申请法院冻结其资金;对于屡查屡犯,存在的问题不及时纠正的,可给予从重处罚,并建议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对于靠弄虚作假、粉饰外表,骗取政治荣誉、谋取职位升迁的,可通过全面审计,如实向干部管理部门提交审计报告,以及采取审计公告等措施,揭露虚假外表,防止谋取不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