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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汇票到期日是为出票人在出票时所记载的付款到期日,票据上所记载的到期日为依据预约合同中约定的到期日不一致的,仍以票据上记载的到期日为依据确定票据时效起算日。
即承兑人承诺的兑付款项的日期。票据的出票日和到期日之间不能超过6个月的期限。注意,6个月不是180天,因为存在大小月的情况,票据的最长期限可能有184天。在票据系统中输入票据信息的时候,需要对票据期限进行判断。上面的6个月时指实票;电票的到期日是一年(也不是360天)。
⒈见票即付。见票即付的汇票又称即期汇票,是指在汇票上载明“见票即付”、“即期付款”字样,或者不记载到期日的,持票人一经提示汇票,付款人即应付款的汇票。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须承兑,因为提示包括了承兑提示和付款提示。
⒉定日付款。定日付款的汇票又称定期汇票或板期汇票,是指在汇票上载明特定的年月日为到期日的汇票。
⒊出票后定期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又称计期汇票,是指自出票后经过一定时间,并以该期间的末日为付款到期日的汇票。
⒋见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又称注期汇票。是指汇票经付款人见票后经过一定期间而付款的汇票。见票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付款人作出承兑或拒绝承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