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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契约是一种自主学习的教育哲学概念,将师生的课堂关系视为一种契约。
学习契约是设计来解决学习责任的归属问题。是一种使自律学校的课堂和在家自学的团体能良好运行、师生都能接受的一种概念。
在威权体制教育等他律的学校里,教师掌握权力、制定规则,而学生则认为学习是被迫的,他被要求的责任并没有正当性,因此往往会不合作、怠惰或失去意义。
反之,在民主学校、在家自学或其他如夏山学校等自律的学校,有时会出现学生不愿写作业、常常蹻课等现象,而学生们认为自己已为自己的行为负出代价,即没有学到想学的东西,因此不认为自己有责任配合教师。
在自主学习相关的教育哲学中,认为课堂关系是师生双方共同建立的契约。双方都不是被迫签定,但是签定之后,为了让课堂良好运作,双方都必须遵守。
在学习契约的概念下,教师任意制定规则和学生的不写作业、蹻课行为都是单方面的违约,不具有正当性。
一般而言,教师有监督机制,片面违约时自会受到处理。
学生违约的代价则因学校而异,每个民主学校的作法不尽相同。最常见的代价是取消这门课的参与权一学期,等准备认真面对课堂之后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