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地租(contract r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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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地租是指物主将土地或其他财物出租给承租者,承租者按租赁契约支付给物主之租金。也可以指是租赁双方通过契约(合同)的形式,规定承租人为占用物主的土地、不动产支付的租赁金额与期限。又称商业地租。
现代西方城市地租理论中的地租范畴主要包括地租、经济地租和竞标地租。
其中竞标地租或竞标租金(bidrent)是指人们愿意向不同位置的土地支付的最大费用,它是竞标者为了某项用途而利用该地所愿意支付的最高费用。
经济地租是指利用土地或其它生产资源所得报酬扣除所费成本的金额,即超过成本的纯收入(实际包括平均利润和超额利润两部分)。
在西方城市地租范畴体系中,尽管经济地租是一个核心的范畴,它不仅内在地规定着契约地租的量,而且内在地规定着竞标地租的量。但相比较而言,契约地租和竞标地租是更现实的范畴。前者具体表现在租赁契约之中,在租约期内基本保持不变,后者则具体体现在城市土地市场的竞争中。因此,对竞标地租的研究反而成为西方城市地租理论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