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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完税凭证是由负责征收房产交易税收的税务部门向购房者开具的一种税收完税凭证,它代表着购房者已缴纳过相应税款。
契税完税凭证在没有填用前,是无价证券,填用后是纳税单位和纳税人的交税凭证,还可以用于检查纳税单位和纳税人的交税情况。另外,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契税完税凭证的用途更是不容忽视,二手房买卖、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等等都少不了要用到契税完税凭证。
对契税纳税人完税凭证的开具,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一)使用缴款书到银行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征收窗口的征收人员通过契税征管系统打印《专用税收缴款书》,并加盖“契税征收专用章”,交纳税人办理缴税手续,《专用税收缴款书》通知联由纳税人交国土、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权属证书,第一联由纳税人留存。
(二)使用现金或银行卡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征收窗口的征收人员征收税款后,通过契税征管系统打印出《契税完税证》,并将完税证的纳税人收据联、国土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联共两联交纳税人。使用银行卡缴纳税款的,应将银行“签购单”的“持卡人存根”一同交纳税人。
(三)不同契税缴纳方式(转帐、现金、划卡、支票)完税凭证的开具
转帐:税务机关开具五联税收缴款书,纳税人持缴款书到开户银行办理缴款手续;
现金:税务机关直接收取现金的,开具契税专用完税证,将完税证第二、四联交纳税人;
纳税人可持缴款书到征收大厅银行办理缴款手续的,开具五联税收缴款书;
划卡:确认划卡交易成功(划卡、录入税额、纳税人录入银行卡密码)的,使用POS机打印银行三联“签购单”交纳税人签字确认后,开具契税专用完税证,将完税证第二、四联及银行签购单“持卡人存根”联交纳税人;
支票:收取支票时不得开具完税凭证;确认资金到帐后,通知纳税人领取时开具契税专用完税证,将完税证第二、四联交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