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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目比选论证是指项目投资机会分析完成后,应该提出若干个待选的项目,并以项目建议书形式提交项目决策审查。通过审查,项目决策者可能觉得有必要对其中几个项目进行进一步比较论证,以确定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一个具体项目。
(1)营利性指标
(3)项目的企业适应性
(4)项目的社会适应性
多项目比选论证工作可根据投资者的具体情况、拟投资项目的规模、复杂性及重要性等因素来确定其具体的组织形式。对于一般小型项目,可将项目投资机会分析和初步可行性研究合二为一,在编制项目建议书时对多项目进行比选,最后原则上保留一个项目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对于重要的大中型项目,则可把投资机会分析重点放在多项目选择寻找方面,而通过初步可行性研究对多项目进行比选论证,最后确定一个项目进入详细可行性研究阶段。
多项目比选论证工作原则上应该由项目原投资机会分析人员组织进行,至少是参与进行,以保证前期论证工作的连续性。其中部分专业性和独立性较强的分析论证任务也可委托给社会上咨询服务公司或人员。有效地进行多项目的比选论证,关键在于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被比选的项目具有典型性,即比较全面、重点地反映了相对投资者有利的市场机会;二是建立起了科学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并为此调查收集比较全面真实的技术经济资料,这些资料应该符合相应指标计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