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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技术人员费是指为安装进口成套设备,套设备,聘用外国技术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它包括按照规定支付的技术指导费、津贴费、差旅费及外事活动费等。
建设单位在“待摊投资”帐户设置“外国技术人员费”明细帐户,核算为安装进口成套设备聘用外国技术人员所发生的费用。收到主管部门发来的“转帐通知单”通知办理进口设备的外国技术人员费的转帐通知时,借(增)记本科目,贷(增)记“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帐户。该项费用最终摊入交付使用财产成本。
1974年12月19日,财政部规定建设单位在“其他基建费用”科目核算“外国技术人员费”,并通过此科目转入交付使用的财产成本。1978年,规定在“其他基建投资”科目核算;1983年和1986年两次颁发的会计制度均规定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