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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群居链是指一些有着产业联系的上下游企业“一窝蜂”地相继前来投资办厂,以维持原来的生产联系。
“群居链”是由“群居生存”衍生的,它是由跨国公司以群居生存的方式移居到他国后,组成的互成一体的商业价值链。这个价值链的每一环节都是由互为全球协议伙伴和追随客户的企业组成,这些企业长期合作,彼此商务模式、价值观、商业目的等方面多有相似之处,相互之间可以开放地谈判、协调成本和战略等重大问题,并在长期的合作中互赢。这种“群居生存”和“群居链”足以使中国企业整体战略环境发生震荡、断裂和重构,甚至足以对中国企业构成重大战略威胁。
外源型集群很多时是所谓“复制群居链”,一些有着产业联系的上下游生产企业一窝蜂地相继前来办厂,以维持原来的生产联系。如制鞋业,中国台湾的制鞋商、原材料供货商、包装商、机器维修店以及外包厂商在广东形成了一个新的企业网络。“群居链”复制过来后,与当地的交流就少了,因为它们可以不依赖当地的供货商网络。而这种“群居链”又是可以到处流动的,这容易造成当地经济的空洞化。
台资企业的复制群居产业链的投资模式导致台资企业与外部经济环境之间的信息交流较少,使信用提供者无法较为便利地获取台资企业的信用信息。台资企业往往以产业的上下游企业同时移居,以企业网络的形式进入大陆投资,通常只形成了台资企业间的网络,与本地企业间的融合较少;台资制造企业采购非本地化,仍从中国台湾进口,台资企业对当地相关产业前向、后向关联效应差。台商仍与岛内原材料、机器供货商等上游企业以及其它支撑体系保持着相当紧密地“供货商——生产——贸易商”的网络关系。调查表明,这些企业仍然从中国台湾进口其生产所需的60.1%的原材料和76.9%的机器设备,而仅有19.6%的原料和5.5%的机器购自于当地;而且,台资在大陆企业常常处于产业链的低端,从生产过程看,大约67%的既在大陆又在中国台湾生产的企业将高附加值的生产留在中国台湾,而仅有7.2%的该类企业在大陆生产高附加值产品。从营销和产品研发来看,企业接受订单、获取信息、产品开发、研制和试验以及销售活动都主要集中在中国台湾,仅有四分之一左右的企业在大陆开展这些活动。